受理范围
深圳属地网站平台上的涉企网络侵权信息。涉及其他主体的网络侵权信息,请通过侵权类举报。
受理条件
举报需由涉事企业或涉事企业委托的代理人提起。
填写要求
请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举报信息,明确指出被举报信息的侵权点,并提供相关证据。
证据材料范围请参照中央网信办《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
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注意事项
1. 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
2. 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主体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