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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有害信息

来源:举报部 日期: 2017-02-22
  网络敲诈,主要是指以在互联网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负面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以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负面信息,暨包括采编、集纳、发布、转载、删除负面信息,也包括置顶、下沉、稀释负面信息。在实践中,网络敲诈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是“不给钱就发稿上帖”、“给钱就撤稿删帖”。

  有偿删帖,主要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删除、下沉、稀释网上信息的行为。

  一、 举报重点

  根据“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公布六项举报重点:

  1、举报互联网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网站、公关公司或个人勾结串通,实施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的行为;

  2、举报网站发布或集纳负面信息,直接或者通过公关公司以删帖为条件,索取财物的行为;

  3、举报网站、社交网络账号或公关公司以传播负面信息为要挟,向企业或个人以广告费、合作费、赞助费等为名,索取财物的行为;

  4、举报网站以合作为名,将地方频道外包给公司或个人,收取承包费,为网络敲诈、有偿删帖提供平台的行为;

  5、举报以网络维权、监督、揭黑为名,开设非法网站或社交网络账号,集纳负面信息,通过发帖、删帖索取财物的行为;

  6、举报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以及以“中国”“国家”等为名头开设虚假新闻网站、行业网站和社交网络账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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