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章鱼直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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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近期,“章鱼直播”平台传播赌博信息,被网民多次举报,社会舆论反映强烈。在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指导下,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了“章鱼直播”平台运营企业相关负责人,责令平台依法依规进行全面规范整改。    目前,“章鱼直播”平台运营企业已主动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暂停域名解析,将APP从各应用市场下架,待整改完毕后再申请恢复。    下一步,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继续加大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督管理,持续净化网络生态环境,为广大网民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2020年网络扶贫工作要点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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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近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2020年网络扶贫工作要点》。通知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咬定目标,坚持标准,集中兵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全面完成剩余脱贫任务,把网络短板补得更扎实一些,把信息基础打得更牢靠一些,推动网络扶贫行动再上新台阶,不断激发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网络扶贫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并巩固提升。网络覆盖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国行政村通光纤、通4G比例达到99%,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9%。电商服务通达所有乡镇,快递服务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电商帮扶贫困户增收作用更加明显。全国中小学(含教学点)宽带接入率达到99%,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以上,探索采用卫星通信等多种技术手段实现学校互联网全覆盖,“互联网+教育”显著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县级以上医院普遍具备千兆网络接入能力,远程医疗覆盖所有贫困县。信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网络公益持续深化,构建起人人参与的网络扶贫大格局。   《工作要点》部署了8个方面28项重点任务。   一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主要任务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贫困地区疫情防控,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为疫情防控提供数据支撑;积极开拓网络扶贫信息惠民服务,充分依托已有资源,鼓励相关机构开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远程心理健康疏导,及时提供就医、交通和生活服务信息等。   二是集中力量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主要任务有:扎实开展网络扶贫深度行活动,动员更多资源和力量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开展网络促进稳边富民行动,带动民族地区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持续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网络扶贫项目的支持,扎实推进一批网络扶贫项目。   三是优先帮扶特殊贫困群体。主要任务有:完善特殊贫困群体信息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因病致贫返贫群众救助,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留守人员信息服务,实施精准帮扶;带动贫困妇女脱贫增收,打造适合妇女特点的电商品牌;加强对贫困残疾人帮扶,持续推进贫困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保等数据部门间共享;搭建普通话培训学习远程平台,完善少数民族语言智能翻译软件。   四是以信息化支撑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预警。主要任务有:加强扶贫开发数据整合运用,进一步完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加强行业部门扶贫数据共享和比对分析;探索大数据技术在返贫监测预警中的应用,开展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精准动态帮扶。   五是深化网络扶贫东西部协作。主要任务有:加大网络扶贫东西部协作组织实施力度,督促帮扶双方做好网信资源汇聚和对口帮扶项目实施,促进沟通对接,细化帮扶举措;围绕网信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网信人才培训、电子商务、远程医疗等领域,实施一批东西部协作项目,加强项目跟踪问效。   六是巩固提升网络扶贫工程成效。主要任务有:推进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建设,提升4G和宽带网络覆盖水平;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消费扶贫线上线下相结合,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覆盖面和服务质量;扎实推进网络扶智工程攻坚行动,实施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开展“网联优教”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项目;健全网络扶贫信息服务体系,支持贫困地区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反哺归乡创业创新;积极开展网络公益扶贫,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助力精准扶贫。   七是建立网络扶贫长效机制。主要任务有:引导网信企业与贫困地区深化结对帮扶,强化结对帮扶项目的跟踪督促;接续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支持已摘帽并稳定脱贫的贫困县纳入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提升贫困群众网络技能和信息素养,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送培到家”活动;加强网络扶贫人才队伍建设,引导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及村“两委”成员发挥网络扶贫带头人作用。   八是压实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主要任务有: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部门间政策协同和资源整合,共同推动重点任务和项目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监测评估,推动项目取得实效;开展经验交流,遴选网络扶贫典型案例,鼓励基层和网信企业运用互联网创新扶贫模式;加强宣传推广,利用各类网络平台,以生动的事实反映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后的喜人变化,增强传播效能。

落实网络生态新规,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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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和移动化、社交化、智能化的发展,网络治理也面临许多新的课题。加强网络生态治理,是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的需要,也是维护互联网行业和广大网民合法利益的需要。《规定》的出台,是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法治领域的一个里程碑,业界同行普遍关注,十分期待。   《规定》首次以法规形式提出“生态治理”概念。从管理内容上看,《规定》将“不良信息”从“违法信息”中区分出来,要求网络平台加强“防范和抵制”;从执法对象上看,以往治理多以“信息内容”本身为考量,如某段视频是否属于淫秽色情信息,《规定》则在这一基础上,增加了对产品版面、页面、榜单、推荐等重点场景的考量,这些显示,互联网治理更具整体观和系统观。   《规定》是对互联网发展管理新课题的回应。近年大数据、算法推荐、人工智能、深度学习、虚拟现实、人脸识别等新技术发展较快,同时,大数据的隐私数据使用、算法推荐的价值观缺失和信息茧房,深度伪造的侵犯隐私和造假等,也引起各界的关注研讨。《规定》首次以法规形式对此进行规范,通过“三不”基本要求和传播正能量信息的鼓励,回应了对算法价值观的要求。同时,对深度学习、深度伪造等技术应用也划出了禁区和红线。   《规定》为网络黑灰产治理提供了更完善的依据。标题党、流量造假、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等网络黑灰产行为,影响了用户体验,违反了平台价值观,但过去相关行为法律界定不清晰,比如平台在打击标题党、刷流量、诱导分享等行为时,被处罚的账号常以“不违法”抗辩,发起投诉。《规定》将“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标题党行为认定为“不良信息”,将“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认定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为治理这些黑灰产行为提供了法规层面的依据。   《规定》明确了平台、用户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同时根据网络信息传播模式,将规制主体分为内容生产者、内容服务平台和内容服务使用者,根据各自角色区分其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确立了“责任共担”的治理基础,并以用户服务协议等方式予以明确。这是对网络协同治理的明确指引,有利于捋清平台责任边界,强化用户自律,让网络服务的参与者成为网络治理的参与者。   腾讯作为有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在维护网络生态健康方面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愿意秉承“科技向善”愿景,积极践行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我们推出“守护者计划”,协助各地公安机关开展诈骗、非法出版、网络赌博、招嫖传黄、制毒贩毒、盗版侵权、网络传销、非法侵犯公民信息等各类网络黑灰产打击行动。此外,围绕标题党、低俗媚俗等,开展了多个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系统工程。通过腾讯110、守护者计划等平台级的安全服务,配合主管部门,坚决清理“儿童邪典”等有害信息、打击网络犯罪。推出形式多样的网络安全课程,帮助全国各地的孩子们提高安全意识。对于舆论关注的游戏沉迷问题,从2017年初开始,先后推出了“成长守护平台”“健康系统”和“主动服务工程”,率先应用“公安实名校验”“人脸识别验证”等新技术,形成了国内最严格、覆盖环节最全面的防沉迷体系。   《规定》的出台,为公司平台的内容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更为系统全面的坐标,同时,确立协同治理机制也是对企业自主开展平台治理的一次赋权。腾讯将制订实施“清风计划”,带头学习和落实《规定》要求,进一步推动平台生态的优化:   一是开展专项清理。针对淫秽色情、网络暴力、恐怖惊悚、网络谣言、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操纵账号、虚假注册等违法违规活动、内容,公司将依据《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细化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并且配合有关国家机关,对背后的黑灰产进行挖掘和打击,切断有害信息生产传播的利益链条。   二是建立完善生态治理制度和机制。根据《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设立生态治理负责人,制定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细则,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跟帖评论、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应急处置和网络谣言、黑色产业链信息处置等制度,从机制上推动平台生态的持续优化。   三是加强版面页面等重点场景治理。在榜单、弹窗、热搜、算法推荐等重点传播场景加强治理,避免不良信息进入热词、榜单,算法推送控制相关信息比例,增加正能量推送比例。   四是加强综合治理和群防群治。根据《规定》指引做好面向用户的宣传,同时,根据《规定》要求,以服务协议等方式与用户约定平台管理规则,鼓励用户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自觉抵制标题党、血腥惊悚、炒作丑闻、人群歧视、低俗媚俗等不良信息,以及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的信息内容;依法依规对违反平台规则的账号予以管理;鼓励并及时受理用户举报和投诉;同时强化群主、版主等特殊用户的管理责任,共同加强群防群治。   网络生态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需要多方共建、综合施策,腾讯公司将继续秉持开放战略,在主管机关指导下,与专家学者、业界同行和广大用户一起加强协同、发挥合力,共同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共同创造数字时代的美好未来!(作者:陈勇,腾讯公司公共事务副总裁)

深度解读《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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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为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构建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9年12月15日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称:《治理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治理规定》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突出了“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网络生态治理的主观能动性,重点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以及网络行业组织在网络生态治理中的权利与义务,这是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法治领域的一项里程碑事件,而且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作为网络空间治理立法的目标,这在全球也属首创。  一、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生态(Eco-)一词源于古希腊字,意思是指人类的家园或者人类生存的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4·19”讲话中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  《治理规定》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定义为,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开展的弘扬正能量、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等相关活动。  上述定义反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的精神,特别是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网络安全工作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思想,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我国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治理规定》突出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的治理,应当明确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模式,要突破市场和政府二元对立和单一主导的模式。在数字经济时代,要以平台思维和社会化思维的模式重新审视政府、企业、社会、网民这四大主体在网络生态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他们已经不是主体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而是基于共同利益和目标的伙伴式关系。  《治理规定》明确了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模式。事实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是由多种文明要素组成的系统,这些要素主要包括网络主体、网络信息、主体行为、技术应用、基础设施保障、网络政策法规和网络文化等方面。笔者认为,在参与网络生态治理的四大主体中,政府的作用是监管、企业的义务是履责、社会的功能是监督、网民的义务是自律。  首先,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  其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是制作、复制、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特别是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企业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再次,充分发挥网络监督作为网络信息内容的重要监督方式,这是发挥社会监督最有效、最简单、最直接的形式,能够形成在网络信息内容治理领域,人人皆监督、人人受监督的局面;  第四,网络时代使人类进入到一个无限内容生产的时代,人人都是内容生产者。因此,网络信息内容的治理更多的是以网民自律的形式对自身行为的规范和矫正,这是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三、《治理规定》重点规制三大管理相对人       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一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网络生态治理的行政管理相对人。鉴于网络生态治理的对象是网络信息内容,而信息内容的生态治理主要涉及三类主体,即内容的生产者、内容的服务平台和内容服务的使用者,为此《治理规定》重点规制这三大行政管理相对人。  首先,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是制作、复制、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的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制作网络信息内容的组织或者个人,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要遵循公序良俗,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治理规定》禁止的违法信息内容,并采取一系列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治理规定》明确的不良信息内容;  其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是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重点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一是制定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细则;二是健全平台管理制度,重点应当建立和完善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跟帖评论审核、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和网络谣言、黑色产业链信息处置等制度;  再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是使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这是网络生态治理的主力军,应当严守两条底线,一是应当以文明健康的方式使用网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用户协议约定,切实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二是在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形式参与网络活动时,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得发布违法信息,防范和抵制《治理规定》明确的不良信息。同时,对网上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有义务以投诉、举报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治理规定》明确了网络群组、论坛社区版块的建立者和管理者应当履行管理责任,依法依约规范群组、版块内信息发布等行为;《治理规定》明确要求,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四、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禁止触碰的十条红线       当前,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已成为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生产的主要载体,对提供民生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与此同时,少数App也被不法分子利用,传播暴力恐怖、淫秽色情及谣言等违法违规信息,有的存在窃取隐私、恶意扣费、诱骗欺诈等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多数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且设置的所谓“隐私条款”侵犯用户个人信息权,社会反映强烈。  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数量庞大,截至2019年12月,我国国内市场上监测到的App数量为367万款,第三方应用商店在架应用分发总量达到9502亿次,其中社交通讯类下载量达1166亿次。据腾讯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仅微信的月活跃账户数超过了11.5亿,QQ的整体月活跃账户数增至8.23亿,每天有近450多亿条消息在微信里传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等,这样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散布色情材料,进行人身攻击,兜售非法物品等等,这样的言行也要坚决管控,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没有哪个国家会允许这样的行为泛滥开来。对此,《治理规定》第六条明确了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禁止触碰的十条红线:  一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是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是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是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五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六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七是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八是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九是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十是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违反上述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及时消除违法信息内容,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五、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防范和抵制八类不良信息       《治理规定》要求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八类内容的不良信息:  1.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信息内容。“标题党“是互联网上利用各种颇具创意的标题吸引网友眼球,以达到各种目的,其主要行为简而言之即发帖的标题严重夸张,帖子内容通常与标题完全无关或联系不大,诸如震惊、惊爆、重磅、罕见、深度好文、轰动全国、绝密偷拍等字眼。笔者在网上搜索了类似“震惊13亿中国人“、“感动了中国13亿人“、”重磅“、”深度好文“等标题,其内容与标题完全不符,多数以夸张的、曲解的、煽情的甚至无中生有的方式误导网民。  2.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信息内容。当前,娱乐界炒作绯闻、丑闻以及劣迹比比皆是,以明星绯闻八卦为噱头,特别是通过明星和狗仔队的配合来制造绯闻、丑闻、劣迹的热度,这些低俗文化和行为愚弄了大众、污染了网络、触碰了法律,必须依法治理。  3.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信息内容。我国地域广、人口密集,自然灾害种类多,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笔者注意到,每当自然灾害和重大安全事故等灾难发生时,总有一些没有事实依据的评述,不仅混淆了是非,而且给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必须坚决予以抵制。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信息内容。为了吸引流量,一些网络平台,以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带有“性挑逗”、“性暗示“的不良行为,比如所谓的“文爱”、“磕炮”等,这些信息内容均带有性暗示或性挑逗的软色情内容,极容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我国《刑法》对淫秽物品的定义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图片等,但是将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和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排除在淫秽物品范围之外。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信息内容。一些网络内容制作者为了骗取用户的点击量,发布和展示血腥、惊悚、残忍的图片和视频,如有的网站发布大量令人不适的惊悚、血腥、虐杀动物、畸形胎儿的图片,同时还兼有“标题党”嫌疑,致人身心感到极大地不适,尤其是对未成年的心理损害极其严重。  6.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信息内容。煽动是指怂恿、鼓动人做坏事的行为,我们经常在网上看到,一些人仅凭自己看到的只言片语就在网上传播并发布地域歧视和人群歧视等过激言论。如有一则“医院多次医疗事故不能给公众解释”的网络帖子,煽动当地人群对医生群体的歧视,该发布者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信息内容。主要是两类信息内容,一是低俗的内容,主要是指低级趣味、庸俗,使人萎靡、颓废的内容;二是媚俗的信息内容,主要是那些迎合于世俗,缺乏自我思想、自我理智,只知随波逐流等,这些低俗、庸俗、媚俗的信息内容与我国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格格不入,必须坚决抵制。  8.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信息内容。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网民数量近1.7亿,智能手机成为未成年人上网的主要工具,未成年人正处于青春躁动期,有很强的求知欲望,他们对网络发布的一些不安全和违反公德的信息内容鉴别力很弱、自控能力较差,很容易在模仿后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未成年人模仿网络不良行为已经成为威胁青少年网络安全的主要因素。  六、三大管理相对人的共同禁止性行为       《治理规定》要求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和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共同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不得实施以下禁止性规定。  1.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行为人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是严重的侵权行为,这不仅涉及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也涉及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2.不得通过发布、删除信息以及其他干预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笔者认为,应当重点治理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发布、转载、删除信息以及干预信息内容呈现或搜索结果等违法行为。  3.不得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AI的深度学习在搜索技术、数据挖掘、机器学习、机器翻译、自然语言处理、多媒体学习等领域应用广泛;虚拟现实(VR)是一种灵境技术,其基本实现方式是计算机模拟虚拟环境从而给人以环境沉浸感。无论是深度学习,还是VR技术均与信息内容有直接关联,利用这些技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4.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  近年来,App刷量、电商刷单、公号刷阅读量等网络的黑色产业屡遭曝光,一些互联网应用平台通过技术手段篡改、诱导等违规方式将他人的用户导向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实施流量劫持,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的行为。笔者注意到,很多网络违法和黑色交易,都与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有关联,这已经形成黑色产业链,通过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能获得大量账号资源,为不法行为提供网络身份,以此隐蔽真实身份,制造虚假流量,增加溯源难度,逃避法律追究。  5.不得利用党旗、党徽、国旗、国徽、国歌等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标识及内容,或者借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违法违规开展网络商业营销活动。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国徽和国歌是《宪法》规定的国家形象标识和内容,任何商业组织都不得用于商业营销活动。  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监督机制       《治理规定》要求各级网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督办、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协同开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事实上,我国网络信息内容治理的监管不仅仅是网信部门的职责,应当全面把握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各个要素和环节,增强协同体系监管的顶层设计。  对网络信息内容的监管,重点是对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管,特别是要针对自媒体的无序和乱象,平台企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指出,信息内容平台企业不仅是自媒体运营的服务提供者,也是自媒体行业秩序的维护者,必须履行好责任义务,依法运营,严格履行信息内容管理的主体责任。  《治理规定》要求,各级网信部门建立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违法违规行为台账管理制度,并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笔者认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违法违规行为台账管理制度,是对平台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反映和记载了平台内各类信息内容违法违规的行为和内容以及分布区域和数量的动态情况等,为网络主管机构实施信息内容监管提供了有力的事实和证据。  整体上看,《治理规定》体现了国家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领域的主权价值取向,展示了网络空间的自由和秩序、开放和自主、管理和服务的辩证关系,重点突出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统筹与协调,随着《治理规定》的正式实施,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的生态治理将正式纳入法治轨道,并将依法形成治理合力。

2019年全国网信行政执法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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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
  2019年,全国网信系统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全国网信系统依法约谈网站2767家,警告网站2174家,暂停更新网站384家,会同电信主管部门取消违法网站许可或备案、关闭违法网站11767家,移送司法机关相关案件线索1572件。有关网站平台依据用户服务协议关闭各类违法违规账号群组73.7万个。   依法查处网上各类违法信息和违法行为    各级网信部门结合开展“清朗”“网剑”“剑网”“网上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严格执法,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网上各类违法信息和违法行为,严厉处置一批违法违规网站平台。依法关闭“中国廉政文化建设网”“京晨晚报网”“新闻网”“贵州新闻联播”“中社新闻”等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社会影响恶劣的网站;关闭仿冒“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广告经营中心”“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长安大学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王道计算机考研网”“大学生课程网”等一批侵权网站;关闭“财经热搜”“比特币挖矿”“共鑫繁荣”“大力水手”“补人气”等一批诈骗网站;关闭“梦想冰雪”“小故事”“随便分”“北斋君”“亚博体育”等一批游戏赌博网站;关闭“糖果轻娱”“心之恋”“在水一方”“未来的美好”“传客网”等一批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网站。相关网站平台依据用户服务协议关闭“唐宛酱”“暗夜乞丐”“货币当局”“路易贾”“首席剥皮”“耕雪读梅花”“甘肃升学在线”等一批违法违规账号,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维护网络信息传播秩序。   进一步加强典型问题的约谈警示和案例通报    国家网信办持续加强对省级网信办的指导,就违反有关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通过依法约谈、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等手段,依法加大对各类网站平台的执法力度。   针对搜狐WAP网、搜狐新闻客户端传播低俗庸俗信息、破坏网上舆论生态等问题,北京市网信办依法约谈搜狐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全面深入整改。整改期间,搜狐WAP网“新闻频道”、搜狐新闻客户端“新闻频道”自2019年1月3日15时起暂停更新一周。   针对“华尔街见闻”网站及App、“简书网”未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违规登载新闻信息,内容导向存在偏差等扰乱网络信息传播秩序问题,上海市网信办依法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其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深入整改,依法作出罚款处罚。   针对新浪网对用户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未尽审查义务,持续传播炒作导向错误、低俗色情、虚假不实等违法有害信息问题,北京市网信办依法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其全面深入整改,整改期间对“新浪博客”“新浪看点”平台暂停更新1个月,对“新浪新闻”“新浪博客”App下架1个月。   针对阅文集团旗下“起点中文网”发布传播低俗色情小说等违法违规问题,上海市网信办联合市扫黄打非办、市新闻出版局约谈运营企业负责人,责令其全面深入整改,整改期间对“都市频道”“异术超能栏目”“女生网频道”“N次元栏目”暂停更新7天。   针对“花瓣网”历史存量信息中存在违法不良有害信息内容等问题,浙江省网信办指导杭州市网信办依法约谈“花瓣网”相关负责人,责令“花瓣网”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全站暂停信息内容更新15天。   针对“今日头条”站外搜索结果中出现诋毁革命英烈方志敏同志的不良信息问题,北京市网信办依法约谈“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责令平台进行整改,彻底清理相关信息,处罚有关责任人,并要求切实加强信息搜索服务管理,防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烈事迹和精神的有害信息传播。   针对“视觉中国”“IC photo”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违规与境外企业开展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等问题,天津市网信办会同江苏省和北京市网信办约谈“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上海市网信办约谈“IC photo”网站负责人,责令两家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期间,两家网站暂停服务。

拔除网络生态“杂草”——《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今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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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当我们借助互联网的便利自由浏览阅读免费、快捷、海量的网络信息时,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行为也在污染着网络生态。针对这些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四川省仁寿县结合“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们健康、绿色上网。潘帅 摄(人民视觉)   网络暴力是“毒瘤”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显示,青少年在上网过程中遇到过暴力辱骂信息的比例为28.89%。其中,暴力辱骂以“网络嘲笑和讽刺”及“辱骂或者用带有侮辱性的词汇”居多,分别为74.71%和77.01%;其次为“恶意图片或者动态图”(53.87%)和“语言或者文字上的恐吓”(45.49%)。   由于网络用户的匿名性与隐蔽性特征,网络暴力已成为威胁互联网环境的一大毒瘤。许多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对当事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造成严重损害。   人肉搜索更是网络暴力的升级版。四川德阳的安医生在泳池里与两个男孩发生争执,事后安医生在网络上遭到人肉搜索,给当事人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从根本上说,互联网领域的种种乱象都是网络信息发布者责任意识缺乏的体现,此次网信办出台相关规定,对网络信息发布主体实行问责制,未来或对网络生态治理带来更积极影响。   给网络空间“洗洗澡”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需要;二是维护广大网民切身利益的需要。而《规定》中的生态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开展弘扬正能量、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等相关活动。   做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需要率先承担责任,规范自身行为。网络内容生产者应当保证所发布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并且应该有积极的导向性;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在网络出现“夸夸群”之后,“互怼群”“互喷群”也相继出现,群友之间毫无理性地谩骂指责,严重污染了互联网环境,也成为网络语言暴力滋生的土壤。   网民自律也必不可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8.54亿,其中大学学历以上占9.9%,而初中学历以下网民占比56.9%。数量庞大的网民群体包括青少年网民,都应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做到文明上网。青少年在中国网民中占有很大比例,由于涉世未深、人生观价值观正在树立,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屡见不鲜。要加强对青少年上网行为的引导,使其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表达。同时,针对网络技术发展催生出的网络直播等媒介样态,用户在用弹幕、评论等多种形式参与网络互动时,应意识到这些网络空间也不是法外之地。   打好网络治理“攻坚战”   《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规定》的出台对于新时代中国互联网生态治理是一个良好开端。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单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有法可依、依法治理是实现互联网良性生态治理的根本举措。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数据安全法》两部关于完善互联网领域治理的法律也正在制定中。”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要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对于违法违规的帖子、评论、回复等内容要依法删除。”单勇认为,当前的互联网是一个以平台为基础的生态环境,我们要强调平台社会、平台治理。在未来的互联网生态治理中,要努力实现社会整体安全与个人权利保护之间的平衡,在为个人信息与数据权利提供法律保护的同时,实现网络总体安全的最大化。网络监管部门也要拓宽治理思维,在互联网生态领域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网络生态治理是一场攻坚战,包括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以及网络服务使用者等多个主体都应该参与其中,规范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共同努力赢得这场战役的胜利。(刘泽溪 张鹏禹)

完善互联网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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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电商平台频现大数据“杀熟”乱象,网络“黑公关”事件愈演愈烈,网络谣言呈现“病毒”变异式传播态势……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新技术在为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引发诚信缺失问题。   形形色色的失信行为,不仅严重侵蚀互联网文明,而且对网络诚信造成伤害。如何在网络空间构建诚信体系,杜绝网络失信行为,成为互联网领域一项重要课题。   “要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说,要加强协调联动,夯实诚信基础。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坚决打击和整治网络诚信缺失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互联网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管理审核,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各级网络社会组织要扎实推进诚信教育、行业自律等工作,通过行业公约、行业标准、诚信倡议等形式,引导互联网行业规范运营。   大数据杀熟违背诚信经营原则    2019年12月24日,携程联合创始人、执行董事局主席梁建章回应携程大数据“杀熟”的质疑时称,“以前携程在价格方面太复杂,给某些客户造成了‘杀熟’假象。”   2019年3月,一篇题为“携程的牌坊塌了”的文章热传网络。文章称有消费者购买一张机票,携程总价为17548元,随后,由于没有选择报销凭证而重选时,携程App显示无票,退回重新搜索机票之后,相同机票的价格变为18987元。相比之下,同一时间海南航空官网相同的票价是16890元。这篇文章直指携程存在大数据“杀熟”嫌疑。   事实上,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杀熟”现象并非只在旅游平台出现,电商平台、外卖平台、出行平台同样因此备受诟病。   2019年3月,北京消协发布的《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报告》显示,44.14%的被调查者经历过购物类App或网站大数据“杀熟”,37.17%的被调查者认为被打车类App或网站大数据“杀熟”,16.26%的被调查者有外卖类App或网站大数据“杀熟”经历。   短期来看,大数据“杀熟”或许能给企业赚取更多利润,但从长远来看却透支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   专家认为,大数据“杀熟”不仅背离最基本商业伦理和企业价值,违背诚信经营原则,而且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杜绝此类现象,不仅需要整个社会营造诚信氛围,还需要互联网企业自律,更需要监管部门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   对此,政府部门也一直在行动。2019年6月,国家网信办公布《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大数据“杀熟”纳入规制范围,明确网络运营者不得对个人信息主体价格歧视等;2019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将重罚存在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行为的平台。   可以预见,大数据“杀熟”等乱象将迎来强监管。   网络黑公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    2019年年初,一则“网易云音乐偷偷删除用户本地文件”的谣言将网易云音乐推上知乎热榜。与此同时,“卸载重装网易云音乐得会员”“网易云音乐已死”等大量针对网易云音乐的恶意攻击内容在网络散播。   2019年7月6日,网易云音乐发布声明称,“近期遭遇大量谣言与恶意攻击,已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网易云音乐还拿出10万元向网友征集线索,表示要坚决抵制恶意造谣传谣的行为。网易云音乐同时称,“卸载重装网易云音乐得会员”的谣言,是网络黑手对网易云音乐有组织的攻击。   《法制日报》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近年来,网络“黑公关”呈现愈演愈烈之势。仅2019年以来,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美团、拼多多、360等在内的企业,均多次遭遇“黑公关”。   为遏制互联网“黑公关”等违法犯罪活动高发态势,2018年,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开展针对网络敲诈、“黑公关”的专项治理行动,立案调查多起“黑公关”案件。   “网络‘黑公关’实质上是通过谣言恶意攻击、搞垮同行,这种不公平竞争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市场秩序,应坚决制止和打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告诉记者。   刘俊海说,治理网络“黑公关”,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另一方面,竞争者要树立公平竞争观念,通过提高服务质量赢得消费者、赢得市场、赢得尊重。   “‘黑公关’严重破坏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秩序,严重损害了受害方的信誉和相关利益。建议尽快建立包括网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在内的多个部门联动惩治机制,同时出台打击‘黑公关’的司法解释,依法予以治理。”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潘怀平说。   网络谣言如同病毒防不胜防    互联网时代,网络谣言呈现“病毒”变异式传播态势,让人猝不及防。   “小康社会进入倒计时,国家统计局给出标准:年收入36万元以下均是贫穷户;和艾滋病毒感染者日常接触,如握手、拥抱、共同进餐等行为会感染艾滋病毒……”2019年12月27日,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公布2019年12月的十大热点谣言榜单,上述几条谣言在列。   网络谣言泛滥成为网络诚信建设的难点。腾讯公司公共事务副总裁陈勇说,网络谣言不仅严重干扰公众的网上活动,而且危害现实社会,成为引发社会动荡、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利因素。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诈骗信息网页浏览量超5000次即可定罪;2015年,网络传谣正式入刑。   2018年8月,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主办的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积极开展网络辟谣工作。与此同时,公安部、工信部、国家网信办等多部门先后组织开展“净网”“剑网”“护苗”等治理行动,网络谣言在整治之列。   2019年1月,国家网信办启动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对网络谣言等12类负面有害信息进行集中整治。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透露,仅仅一个多月时间,专项行动累计清理涉网络生态问题的有害信息4437万余条。   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王四新说,治理网络谣言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平台主体责任,需从完善规则角度入手,减少谣言产生和传播的社会条件。   专家普遍认为,治理网络谣言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通过一种手段就可以完成,不仅需要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多管齐下,还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媒体和公众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可喜的是,就在前不久,人民网、新华网等16家网站、平台签署了《共同抵制网络谣言承诺书》,向社会承诺:“主动发现谣言、坚决遏制谣言、有效治理谣言、联动辟除谣言,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   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指出,加强网络诚信建设,一方面要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网络诚信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综合治理,坚持依法治网和技术管网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对违法行为的检测、预警、发现、处置能力。要加强协调联动,夯实诚信基础。

2020年防控新型网络安全风险将成为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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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新华网北京1月19日电 17日至18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20年要把防控新型网络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提升网络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不断健全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   一是构筑打击遏制网络犯罪的“新高地”。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套路贷等新兴网络犯罪,完善线索快速落查、跨区域协作和跨境执法司法合作机制,深化打击整治行动,坚决打掉网络黑灰产业链,遏制网络犯罪高发势头。   二是构筑大数据安全的“防护罩”。要把大数据安全作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础性工程,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隐私、损坏数据安全、窃取数据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构筑新业态风险的“隔离带”。要坚持鼓励创新与确保安全相统一,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既留足发展空间又坚守安全底线。(记者 卢俊宇)

全国2019年侦破网赌刑事案件七千余起 查扣冻结涉赌资金逾一百八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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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2019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网络赌博刑事案件7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万名,查扣冻结涉赌资金逾180亿元。  1月13日,公安部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深化防控治理跨境网络赌博工作。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有力推动防控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跨境网络赌博“四降一升”态势,即国内重度涉赌群体明显下降、涉赌资金投注量持续下降、涉赌平台访问量持续下降、跨境赌博集团接收赌资实际到账率明显下降、跨境赌资结算费用大幅上升,防控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同时,也应当清醒认识到,当前网络黑灰产较为活跃,涉赌资金结算方式不断翻新,对抗性不断升级,防控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据介绍,下一步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针对周边重点涉赌国家、国际赌博集团,深度挖掘重大线索,精心谋划专案打击,集中攻坚一批重大跨境网络赌博案件。要不断提升“人员链”查控水平、“资金链”治理效能和“技术链”封堵能力,强化彩票、网络游戏、对外投资和劳务合作等重点行业监管措施。(记者张璁)

用法治思维来抓好网络生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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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简称《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当下,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正在渐入佳境。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8.54亿,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7.59亿,居世界首位。由于网络信息具有迅速传播、引起围观和进一步放大的效应,随着互联网技术、商业模式的不断变革,网络内容的生产与传播也更加专业化、多元化、智能化,为网民提供了更加丰富、精彩、实用的网络信息。   但也随之带来了大量垃圾信息、不良或有害信息。尤其是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招摇撞骗等网络违法活动表现活跃,呈现出技术含量高、影响范围广、危害性较大的新特点,广大网民一直深感愤慨和忧虑,要求治理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当下,应深挖细查各类网络违法犯罪,形成深度打击态势,并采取刑事追责和行政处罚“两手抓”,使网络违法行为受到应有的惩处,形成震慑,以根除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滋生土壤,维护网络安全和国家社会安定祥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加强网络生态治理,是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的需要,也是维护广大网民切身利益的需要。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家园,不是制造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虽说,网络无国界,但网民在行使自己权力表达自己意愿的同时,又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担当相应的义务,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加以自律和规范的问题。因此,网民无论在网下还是在网上都要遵守规则,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要有一种“主人翁意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乐享网络,把网络生态维护好,把网络空间建设好,共同营造亿万民众更美丽、更干净、更安全的精神家园。对此,一方面需要加大法治力量,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   建设网络良好生态,营造网络清朗空间。《规定》的出台是依法治网的重要体现,网络主体的行为边界离不开法律的界定,所以,要用法治思维来抓好网络生态治理,解决好网络规范、自律和诚信。进一步提高网络违法的成本和难度,网络生态和秩序屡遭人为的破坏。深究其因,是这些人片面认为不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其违法成本过低,应当加大对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使其付出惨痛代价,真正让法律成为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以体现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他人的教育效果。同时。提升技术保障,尽快在网络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加快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互联网治理能力和水平,如此,才能更好地规范网络生态健康发展。(乔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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