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朗·2022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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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7月18日,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未保办(民政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在京联合举行“清朗·2022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出席启动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国务院未保办常务副主任,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郑富芝,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赵雯出席并致辞。  盛荣华强调,举行“清朗·2022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部署“清朗·2022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突出问题,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各地各网站平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重点问题,严管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严管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严管诱导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把握关键环节,认真梳理未成年人常用的网站平台名单,深入排查产品功能,管住重点版块环节。坚持综合施策,对既有问题持续摸排、全面清理,对新情况新问题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对深层次问题加强源头治理。推动治理创新,完善青少年模式,提升技术手段,探索机制创新。各地各网站平台要以实施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协同联动、狠抓任务落实,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整体效能和工作水平。  高晓兵表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去年6月1日实施以来,各有关部门采取多项务实举措,推进“网络保护”落实落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的工作合力正在加快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正在不断完善。  郑富芝表示,要结合“双减”形势抓好线上培训违规行为查处工作,确保线上培训网络环境同步“清朗”。严查机构资质,确保线上培训基本质量;严查培训材料,确保内容积极健康;严查培训时段,确保暑期不能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查隐形变异,确保违规行为无处遁形;严查虚假宣传,确保不制造新的教育焦虑。  赵雯表示,全国妇联将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为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儿童校外教育阵地作用,深入开展红色研学、亲子阅读、益智科普、劳动实践、才艺展示等丰富多彩的暑期活动,减少儿童网络依赖。持续开展网络安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儿童和家长提升网络素养,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宣读了“清朗·2022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通知。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未保办(民政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有关司局负责同志,部分网站平台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启动仪式。各地网信、未保(民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和网站平台代表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加。

国家网信办集中打击一批“李鬼”式投资诈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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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国家网信办会同公安部,重拳打击仿冒投资诈骗平台,精准提示潜在受害人。今年以来,国家网信办反诈中心排查打击仿冒APP4.2万个,并纳入国家涉诈黑样本库。目前,国家涉诈黑样本库已涵盖并处置涉诈网址380.4万个、APP51.4万个、跨境电话41.5万个,互联网预警劝阻平台预警超20亿人次。  近期,国家网信办反诈中心监测发现多起仿冒投资平台进行诈骗的事件。诈骗分子仿冒京东金融、马上金融、360借条等平台,推出大量“李鬼”式APP,以相似标志和产品介绍以假乱真,以“小额返利”等诱导网民进行访问下载,进而实施诈骗。部分诈骗平台甚至宣称具有“国企背景”,以“国字头”名义吸引用户,以“拉人头”模式发展下线,给一些网民造成巨大财产损失。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指出,诈骗分子仿冒投资平台诱导欺诈网民,让网民遭受严重的财产损失,还可能带来个人信息泄露,应引起足够关注。广大群众需通过官方正规渠道下载APP;出现非官方客服联系的情况,要注意核查对方身份,切勿进行转账操作。APP商店等平台应加强对可供下载APP的安全性审核,防止虚假APP浑水摸鱼,坑害广大网民。  为提高人民群众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2022年1月,四川省吴某某在网上看到了“农E贷”仿冒APP的宣传信息,因资金紧张便点击下载,并填写了信息申请贷款,但显示放款失败。所谓的在线客服与吴某某进行“沟通”,称其账户信息不匹配,需先进行资金验证。吴某某信以为真,便向指定账户转账3万元,事后发现被骗。  二、2022年2月,河北省姜某下载了“东方财富”仿冒APP进行相关投资操作。期间姜某收到一信息,显示其进行了一笔20万元的第三方汇款,因未报备属于违规操作,且已移交风控部门处置,姜某需缴纳20%的风险保证金4万元,否则账户将被冻结,姜某转账后发现被骗。  三、2022年6月,山东省秦某某在“马上金融”仿冒APP申请贷款10万元,平台要求先交1万元金融贷款保险,否则不能提现。秦某某按要求交钱后依然无法提现,平台要求再交5万元验资费,并承诺会将保险费和验资费一并返还,秦某某充钱后合计被骗6万元。  四、2022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张某某下载了“中邮证券”仿冒APP,跟着微信群里的“老师”进行投资操作。一开始投入了10万元,盈利后又追加了30万元,结果发现投资持续亏损,张某某打算将剩余的钱提现,但多次提现失败,且平台催促其继续追加投入。张某某察觉异常,随后平台无法访问。  五、2022年1月,江西省彭某在“安逸花”仿冒APP申请贷款,提现时提示银行卡号错误,账户被冻结。平台让其转账1万元以证明是本人操作,彭某转账后账户恢复正常,随后发现又被冻结,平台声称彭某操作失误,需继续验证,彭某发现被骗。  六、2022年5月,辽宁省章某经朋友推荐下载了“平安证券”仿冒APP,先后投入了18万元。不久章某收到了平台升级的通知,并按提示进行了升级操作,但平台显示其账号为“风险账户”,存在洗钱嫌疑,需要向监管部门的“安全账户”进行转账验证,否则无法正常使用。章某多次进行转账,合计被骗25万元。  七、2022年3月,河南省钱某某在“长城资产”仿冒APP上进行期货投资。平台客服以免费提供增值服务为由添加其微信,并告知钱某某缴纳2.5万元即可成为“VIP用户”,可享受手续费打折并优先获取相关市场信息。钱某某信以为真,便向指定账户进行了转账,最后被平台客服拉黑。

国家网信办修订《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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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14日发布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发布新《规定》旨在进一步依法监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促进应用程序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016年8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维护网络信息内容生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移动应用程序快速发展、广泛应用,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需要适应形势发展进行修订完善。新《规定》共27条,包括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条款。  新《规定》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自觉遵守公序良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新《规定》要求,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强调,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按照新《规定》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身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促进应用程序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应用程序)信息服务,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用程序信息服务,以及从事互联网应用商店等应用程序分发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应用程序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应用程序向用户提供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信息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等服务的活动,包括即时通讯、新闻资讯、知识问答、论坛社区、网络直播、电子商务、网络音视频、生活服务等类型。  本规定所称应用程序分发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应用程序发布、下载、动态加载等服务的活动,包括应用商店、快应用中心、互联网小程序平台、浏览器插件平台等类型。  第三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全国应用程序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网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用程序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遵循公序良俗,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不得利用应用程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第五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第二章 应用程序提供者  第六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对申请注册的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组织机构、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注册的,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第七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通过应用程序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应用程序提供者提供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的,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提供服务。  第八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对信息内容呈现结果负责,不得生产传播违法信息,自觉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  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审核、日常巡查、应急处置等管理措施,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  第九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捆绑下载等行为,通过机器或者人工刷榜、刷量、控评等方式,或者利用违法和不良信息诱导用户下载。  第十条 应用程序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应用程序提供者发现应用程序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开展应用程序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保障数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其他安全措施,加强风险监测,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公开处理规则,遵守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有关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用户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第十三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各项义务,依法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用户账号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和登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诱导其沉迷的相关产品和服务,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  第十四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上线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新技术、新应用、新功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五条 鼓励应用程序提供者积极采用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  第十六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相关权利义务。  对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的注册用户,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限制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应用程序分发平台  第十七条 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在上线运营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部门备案。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平台运营主体基本情况;  (二)平台名称、域名、接入服务、服务资质、上架应用程序类别等信息;  (三)平台取得的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等材料;  (四)本规定第五条要求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文件;  (五)平台管理规则、服务协议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  国家网信部门及时公布已经履行备案手续的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名单。  第十八条 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对上架的应用程序实施分类管理,并按类别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部门备案应用程序。  第十九条 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采取复合验证等措施,对申请上架的应用程序提供者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根据应用程序提供者的不同主体性质,公示提供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方便社会监督查询。  第二十条 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技术手段,建立完善上架审核、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管理措施。  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对申请上架和更新的应用程序进行审核,发现应用程序名称、图标、简介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与注册主体真实身份信息不相符,业务类型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的,不得为其提供服务。  应用程序提供的信息服务属于本规定第七条规定范围的,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对相关许可等情况进行核验;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范围的,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对安全评估情况进行核验。  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加强对在架应用程序的日常管理,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下载量、评价指标等数据造假,存在数据安全风险隐患,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的,不得为其提供服务。  第二十一条 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与应用程序提供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相关权利义务。  对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的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暂停服务、下架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醒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健全受理、处置、反馈等机制,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第二十三条 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制定完善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指导会员单位建立健全服务规范,依法依规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市场公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四条 网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监督指导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依法依规从事信息服务活动。  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对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五条 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违反本规定的,由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是指运行在移动智能终端上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应用软件。  本规定所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是指提供信息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所有者或者运营者。  本规定所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是指提供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发布、下载、动态加载等分发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2016年6月28日公布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浪淘天地入东流——习近平总书记指引我国信息化发展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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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
  无边波浪拍天来。  上世纪6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应用加速普及,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信息革命的发展浪潮。这是工业革命以来影响最为广泛和深远的历史变革,给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乃至经济社会各个领域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  从新中国建设初期“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到创造举世瞩目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成就,中国人民一路奋起直追、勇毅前行。在沧桑巨变中,中国大踏步赶上了时代,阔步迈入信息革命的历史进程。  当前,信息技术日益成为重塑世界竞争格局的重要力量,成为大国综合国力较量的制高点。曾经痛失工业革命机遇的中华民族,从未放弃攀登世界科技之巅的梦想,无论如何都不能与信息革命的历史机遇失之交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领航下,新时代的中国乘势而上、奋楫前行,在风云激荡的时代画卷上书写了信息化发展的精彩篇章。    勇立潮头逐浪高,牢牢把握千载难逢的信息革命历史机遇  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深圳调研考察时指出:“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这样一个历史阶段,这是一个世界潮流。”  “时代”,对于共产党人来说,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词汇。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时代是世界范围内的各种现象的总和,具有历史的必然性。认识和把握时代问题,是党和国家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的前提和基础。  时代浪潮风起云涌,只有敏锐的智者才能率先感知。习近平总书记对历史阶段和世界潮流作出的重大判断,是长达几十年观察、思考和实践的成果。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时任正定县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在思索信息时代给中国带来的历史机遇。当时改革开放才刚刚起步,习近平同志已经敏锐认识到信息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科技是关键,信息是灵魂。不重视信息工作,就如同‘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要尽快形成耳聪目明的‘蛛网型’信息网。”  在计算机、互联网尚未广泛普及的世纪之交,习近平同志就深刻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2000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极具前瞻性和创造性地作出了建设“数字福建”的战略部署,提出了建设“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能化”的数字福建奋斗目标,由此开启了福建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进程。这也是数字中国建设的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加快建设“数字浙江”。习近平同志强调“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制定并实施“八八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打造了“百亿信息化建设”工程。  当前,新一轮信息革命浪潮催生全球范围的产业变革,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时期,信息化领域成为国家竞争的战略高地。  每一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都对国家和社会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影响。能否把握时代脉搏、顺应发展浪潮,事关民族、国家、政党的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曾经是世界上的经济强国,后来在欧洲发生工业革命、世界发生深刻变革的时期,丧失了与世界同进步的历史机遇,逐渐落到了被动挨打的境地。特别是鸦片战争之后,中华民族更是陷入积贫积弱、任人宰割的悲惨状况。想起这一段历史,我们心中都有刻骨铭心的痛。”立足新的历史方位,习近平总书记敏锐指出:“从社会发展史看,人类经历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正在经历信息革命”,“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我们必须抓住信息化发展的历史机遇,不能有任何迟疑,不能有任何懈怠,不能失之交臂,不能犯历史性错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把握信息革命的“时”与“势”,高度重视互联网、积极发展互联网、有效治理互联网,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后改为委员会),明确提出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信息时代发展大势和国内国际发展大局的高度,深刻分析新一轮信息革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系统阐明了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对我国信息化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从华北平原到八闽大地,从“数字福建”“数字浙江”到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在长期的地方和中央领导工作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准确把握信息时代脉动、敏锐感受时代声音、科学回答时代命题。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指引下,一幅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宏伟画卷正在新时代的中华大地上徐徐展开,并日渐绽放异彩。  *2018年11月5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上海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题为《共建创新包容的开放型世界经济》的主旨演讲。图/新华社记者 姚大伟 摄    三千水击徙沧溟,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阔步迈进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  2013年9月30日,正值国庆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题举行集体学习。  这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课堂”,不在中南海,而是放在了北京的中关村。  这里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习近平总书记仔细察看和了解情况,同企业负责人和科研人员深入交谈,询问增材制造、云计算、大数据、高端服务器、水处理、纳米材料、生物芯片、农作物精准生物育种、量子通信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集体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即将出现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为我们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难得的重大机遇。机会稍纵即逝,抓住了就是机遇,抓不住就是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多次围绕信息时代前沿问题进行集体学习,直接相关的就有近十次之多。  2016年10月9日,学习实施网络强国战略;2017年12月8日,学习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2018年10月31日,学习人工智能发展现状和趋势;2019年1月25日,学习全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2019年10月24日,学习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2020年10月16日,学习量子科技研究和应用前景;2021年5月31日,学习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2021年10月18日,学习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这种学习既是知识的交流,也是面向全党全民的宣介动员部署,引领推动我们这个曾面临“被开除球籍”危险的国家跃升为科技大国、创新大国,保持与时代的同频共振。当今世界,可以说很少有哪个国家的执政党,能像中国共产党这样主动适应信息革命潮流,重视互联网、发展互联网、治理互联网;很少有哪个国家的领导人,能像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对信息社会发展大势有着高度敏锐性和深刻洞察力,对互联网有着如此深刻清醒的认识、长期深入的思考、科学系统的阐述。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指明了信息化发展的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部分,对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作出战略部署。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网信系统坚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大舸中流下,青山两岸移。  当前,信息化发展时代潮流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发生历史性交汇,未来几十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潮流激荡,万泉奔涌。  中国人没有丝毫懈怠,在信息化领域逐渐实现从跟跑到并跑、领跑的转变。  ——加快核心技术突破,抢占信息时代发展主动权、竞争主导权。  早在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  信息技术迭代迅速,发展机遇稍纵即逝,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是建设网络强国道路上的重要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要下定决心、保持恒心、找准重心,加速推动信息领域核心技术突破。”  移动通信是创新最活跃、渗透最广泛、带动最显著的高技术领域,对材料、芯片、器件、仪表等领域带动作用十分明显。  我国移动通信坚持国际化发展道路,以开放促竞争,以竞争促创新,从无到有、由弱到强,不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1G空白、2G跟随、3G突破、4G同步、5G引领的重大跨越。  近年来,我国加大光通信、毫米波等基础技术研发力度,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2018年6月,3GPP发布首个全功能5G标准,我国研究提出的服务化网络架构、统一空口架构、极化码、大规模天线等多项核心技术纳入5G国际标准,为全球移动通信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目前,我国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性能最先进的5G网络,5G基站总数达161.5万个,成为全球首个基于独立组网模式建设5G网络的国家。5G创新应用不断涌现,涵盖交通、医疗、教育、文旅等诸多生活领域。  随着5G全球商用部署,6G愿景需求、关键技术等研究也正在展开,泛在互联、普惠智能、全域覆盖、绿色低碳、内生安全等技术创新值得期待。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也是创新成果的使用者、受益者。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位于武汉的烽火科技集团和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察看公司研制的芯片、光纤等高科技产品,了解产品性能、国产化率、在国际同行业中的地位等情况。总书记语重心长地对企业负责人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企业的“命门”所在。企业必须在核心技术上不断实现突破,掌握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掌控产业发展主导权。  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考察中多次对企业创新提出殷切期望,无论是到重庆考察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还是到济南高新区考察浪潮集团高端容错计算机生产基地,习近平总书记都强调创新的重要性,嘱托把创新搞上去。  近年来,我国紧紧牵住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牛鼻子”,集中资源力量加大前沿技术攻关力度,培育良好产业生态,强化政策支撑保障,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了政策协同、上下联动、资源整合的工作格局。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软件和集成电路技术加快发展,国产操作系统应用深入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研究取得积极进展,量子通信、量子计算等领域实现原创性突破,世界超级计算机500强中上榜总数多年蝉联第一,光存储、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等关键共性技术取得重要成果,部分领域形成全球竞争优势。  *2021年4月19日,在清华大学建校110周年校庆日即将来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清华大学考察。这是习近平在清华大学成像与智能技术实验室同师生们亲切交谈。图/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摄  ——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动脉。  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石,已成为支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以5G网络、全国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国家产业互联网等为抓手的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  近年来,我国加快完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体系,统筹推进5G、IPv6、数据中心、卫星互联网、物联网等建设发展,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协调联动水平快速提升,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IPv6地址数量跃居全球第一,活跃用户数达6.74亿,固定网络IPv6流量占比达10.59%,移动网络IPv6流量占比达40.14%。数据已成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和革命性关键要素,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完成总体布局设计,8个国家算力枢纽节点进入具体施工期。工业互联网已经在45个国民经济大类中得到应用,全国“5G+工业互联网”在建项目总数达到2400个。北斗导航系统已在20多个国家开通高精度服务,总用户数超过20亿。  人们发现,数字“新基建”正在取代“铁公基”,成为东方大国的崭新名片。  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我国正在从互联网时代的“后来者”努力成为新一轮信息革命的“引领者”,通过适度超前布局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持续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耗,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经济社会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2018年4月20日,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应该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的重要论断。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重大发展创新,为网信工作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多个重要场合对发展数字经济进行了系统阐述。特别是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总书记强调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对国家未来发展作出战略思考和宏伟布局。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过去那种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推动经济增长的方式显然是行不通的。伴随信息技术加速创新,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新常态要有新发展,新发展要有新动能。中国的数字经济呈现出蓬勃活力和无限潜能,未来可期,大有可为。  十年来,我国网民规模从5.64亿增加到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从42.1%提升至73.0%,连续13年居世界第一,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数字社会。随着我国数字经济产业不断壮大,发展韧性显著增强,数字经济规模连续数年位居世界第二。我国网络支付规模超9亿,移动支付、无现金生活在中国随处可见。  有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去欧洲访问,一位政要好奇询问:“你们平常用手机支付吗?”仍然主要使用信用卡的欧洲人对中国移动支付的飞速发展感到吃惊,感慨“这件事简直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的还不止于此。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8.42亿,在线办公用户规模达4.69亿,在线医疗用户规模达2.98亿,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5.44亿,网约车用户规模达4.53亿……数字化生活已经从科幻逐步成为现实。  从18世纪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机械化,到19世纪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电气化,再到20世纪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信息化,一次次颠覆性的科技革新,带来社会生产力的大解放和生活水平的大跃升,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轨迹。这一次,中国走在了时代前列。  只有顺应历史潮流,才能与时代同行。  互联网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变革着经济发展模式,与经济社会的融合度越来越高。“互联网+”正在与各行各业发生“化学反应”,工业互联网、智慧农业等具有强大活力的应用不断浮出水面。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加快融合发展,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持续升级,涌现出一批数字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近年来,我国积极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国家大数据战略,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成效显著。不断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强化互联网领域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规范引导互联网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数字政府与数字社会建设持续推进。  2022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2020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排名比2018年提升了20位,我国在线服务指数排名已迈入世界领先行列。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过程中,“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电子政务服务理念在全国推广,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名用户超9亿,“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广泛实践,电子政务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0年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杭州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考察“数字杭州”建设情况。总书记指出,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手段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大城市也可以变得更“聪明”。当前,我国正在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从信息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智慧城市建设前景广阔。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是推动现代化发展应有之义,是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指出:“要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加快信息化服务普及”,“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为深化信息便民惠民按下快进键。  2020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以“健康码”为代表的数字抗疫让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实现了疫情的精准防控。在实现脱贫攻坚和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数字化是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数字技术持续助力我国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全面提升,中国数字化转型的脚步进一步加快。  *2019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那拉提镇,草原移动信号塔。  风劲帆满海天阔,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在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等方面作出战略部署。  同年底,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了未来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信息化发展水平大幅跃升,数字基础设施全面夯实,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数据要素价值充分发挥,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通过规划前瞻部署,一锤接着一锤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势。《“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成为未来五年开展信息化工作的任务书、责任状和路线图。  君行吾为发浩歌,鲲鹏击浪从兹始。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崛起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激烈竞争前所未有,全球治理体系与国际形势变化之大前所未有,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地缘政治冲突带来的世界格局演变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前所未有。  近年来,美国悍然对我发动贸易战,在舆论、科技、金融等领域动作频频,不遗余力打击中国,以莫须有的理由将数百家中国企业列入其所谓实体清单,横加制裁。  机遇与挑战并存,发展与风险共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顺应世界发展大势,带领中国人民,团结世界各国人民,有理有利有节开展伟大斗争。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发表主旨演讲指出:“中国经济是一片大海,而不是一个小池塘。”“狂风骤雨可以掀翻小池塘,但不能掀翻大海。经历了无数次狂风骤雨,大海依旧在那儿!”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施行。这部新时代中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向世界展示中国开放大门越开越大的坚定决心。  2022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实施。15个成员国包括东盟十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将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自贸区。  2022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发布,提出我国将从基础制度建设、市场设施建设等方面打造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大国大市场的优势充分发挥,一片大海连接另一片大海,形成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  我国着眼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搭建数字领域双边、区域和国际合作平台,充分发挥世界互联网大会等主场平台作用。高质量共建“数字丝绸之路”,让数字化发展成果更好造福各国人民。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及经济治理机制,推动建立公正、合理、透明的治理体系和规则体系,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2021年,习近平主席在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的贺信中指出,要让数字文明造福各国人民。  “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数字文明,带给人们对美好未来的无尽想象。  有西方学者预测:“中国将引领第三次工业革命。”  这尽管只是一个乐观的预测,但我们完全应该有这样的信心。  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发布《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报告称,当前美国和中国的互联网发展水平领先其他国家。一批亚洲经济体取得显著进步,显示了全球创新核心区域逐渐东移的趋势。  艨艟巨舰直东指,浪淘天地入东流。  在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中,无论形势如何变化,我们党都始终把握历史规律、掌握历史主动、抓住历史机遇,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找到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  这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信息化发展,推动我国关键核心技术不断突破,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实现代际跨越,信息化发展成果惠及亿万民众,信息化持续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实现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字政府、智慧社会的未来景象已经清晰可见。  东方红处升霞柱,怎见人间足壮观。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指引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必将紧紧抓住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牢牢掌握数字化变革历史主动,努力打造数字中国发展新优势,信心百倍地迎接新挑战新任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信息化支撑。  编辑:方正  校对:刘荣章  审核:王智韬  来源:《中国网信》2022年第3期

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05
2022-06
  深圳特区报讯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围绕信息网络领域养老诈骗突出问题,深入治理网上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乱象,切实为广大老年人群体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近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再次就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出部署,重点加强对属地网站平台的监管,大力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交友等涉诈突出问题,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对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将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同时,督促各网站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清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害信息和账号,并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工作。  据了解,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已开辟“涉养老诈骗有害信息举报专区”,鼓励广大网民共同参与治理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共同为老年人筑起识骗防骗坚固防线。

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08
2022-05
  中央文明办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近年来,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参与打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通过大力度的规范整治夯实各方责任,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直播秩序,坚决遏制不良倾向、行业乱象,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二、工作举措  1. 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网站平台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发现网站平台违反上述要求,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  2. 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网站平台应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3. 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青少年模式”是经过严格内容遴选、适合未成年人观看使用的有益方式。网站平台应在现有“青少年模式”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产品模式和内容呈现方式,持续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内容供给。严格内容审核把关流程,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专门审核团队,既选优选精又杜绝“三俗”,让家长放心、孩子满意、社会叫好。要优化模式功能配置,在首页显著位置呈现,便于青少年查找和家长监督,严禁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类“追星”服务及充值打赏功能。  4. 建立专门服务团队。网站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未成年人相关投诉和纠纷。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网站平台应当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及时查核,属实的须按规定办理退款。对于违规为未成年用户提供打赏服务的网站平台,以及明知用户为未成年人仍诱导打赏的经纪机构和网络主播,从严采取处置措施。  5. 规范重点功能应用。榜单、“礼物”是吸引青少年“围观”互动的重要功能应用。网站平台应在本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加强对“礼物”名称、外观的规范设计,不得通过夸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诱导用户。加强新技术新应用上线的安全评估,不得上线运行以打赏金额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的各类功能应用。  6. 加强高峰时段管理。每日20时至22时是青少年上网的高峰时段,也是规范网络直播的重要时点。网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时段,单个账号直播间“连麦PK”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不得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避免诱导误导未成年人。网站平台应在每日22时后,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项服务强制下线,并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常规模式开启方式,保障青少年充足休息时间。  7. 加强网络素养教育。鼓励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围绕网络道德意识和行为准则、网络法治观念和行为规范、网络使用能力建设、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主动学习网络知识,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开阔眼界、提高素质、陶冶情操、愉悦身心。  三、组织领导  1. 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平台要从“塑造什么样的未来人”的高度,深刻认识规范网络直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  2. 加强统筹协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多领域、跨部门协同合作的工作格局,形成统筹有力、协调顺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监管合力。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环节、注意方式方法,构筑强有力的全流程全链条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3. 压实各方责任。指导网站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健全账号注册、资质审核、日常管理、违规处置等制度要求。督促经纪机构依法开展网络直播组织、制作、营销等活动。教育引导网络主播提升合规意识和综合素质,积极生产传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新时代新气象的优秀文化内容。  4. 开展督促检查。成立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情况沟通和分析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对重要网站平台挂牌督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着眼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

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

25
2022-04
  为有效防范和解决网络暴力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近日,中央网信办就加强网络暴力治理进行专门部署,要求网站平台认真抓好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主要聚焦网络暴力易发多发、社会影响力大的18家网站平台,包括新浪微博、抖音、百度贴吧、知乎等,通过建立完善监测识别、实时保护、干预处置、溯源追责、宣传曝光等措施,进行全链条治理。一是建立健全识别预警机制,进一步细化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强化行为识别和舆情发现,及时预警网络暴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网络暴力当事人实时保护机制,调整私信功能规则,及时过滤“网暴”内容,强化“一键防护”等应急保护措施,建立快速取证和举报通道,加大弹窗提醒警示力度,加强重点群体救助保护。三是严防网络暴力信息传播扩散,以社交、直播、短视频、搜索引擎、新闻资讯和榜单、话题、群组、推荐、弹窗等环节为重点,及时清理处置涉及网络暴力的评论、弹幕等内容。四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账号、机构和网站平台处置处罚力度,针对首发、多发、煽动和跟风发布等不同情形,分类处置网络暴力相关账号,连带处置违规账号背后MCN机构,严肃问责处罚失职失责网站平台,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五是强化警示曝光和正向引导,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处置情况,推动权威机构和专业人士友善评论、理性发声。  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重点网站平台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平台特点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抓好任务落实。中央网信办将组织督导检查,对于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网站平台,采取严厉处置处罚措施。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各网站平台要加强宣传,引导广大网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共同抵制网络暴力行为,坚决防止网民遭受网络暴力侵害。

中办国办印发意见 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

21
2022-0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坚持严厉打击、依法办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打防结合、防范为先,强化预警劝阻,加强宣传教育,坚持科技支撑、强化反制,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技术反制能力,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行业监管,强化属地管控,坚持广泛动员、群防群治,发动群众力量,汇聚群众智慧,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贡献。  《意见》要求,要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形成打击合力,提升打击效能;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健全涉诈资金查处机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进一步强化法律支撑,为实现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积极推动涉诈在逃人员通缉、引渡、遣返工作。  《意见》要求,要构建严密防范体系。强化技术反制,建立对涉诈网站、APP及诈骗电话、诈骗短消息处置机制;强化预警劝阻,不断提升预警信息监测发现能力,及时发现潜在受害群众,采取劝阻措施;强化宣传教育,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教育体系,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形成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意见》要求,要加强行业监管源头治理。建立健全行业安全评估和准入制度;加强金融行业监管,及时发现、管控新型洗钱通道;加强电信行业监管,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加强互联网行业监管;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用户三级责任制;建立健全信用惩戒制度,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人员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意见》还要求,要强化属地管控综合治理,加强犯罪源头地综合整治。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力量资源,建立职责清晰、协同联动、衔接紧密、运转高效的打击治理体系。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各地要强化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提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

国家网信办曝光一批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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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国家网信办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深入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建设国家涉诈黑样本库,建立互联网预警劝阻平台,精准提示潜在受害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来,国家网信办反诈中心排查打击涉诈网址87.8万个、APP7.3万个、跨境电话7.5万个,并纳入国家涉诈黑样本库。目前,国家涉诈黑样本库已涵盖并处置涉诈网址318.7万个、APP46.9万个、跨境电话39.7万个,互联网预警劝阻平台预警超6亿人次。为提高人民群众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2022年2月,江西省某市受害人洪某某下载了一款名为“京东.J.R”的仿冒APP,受到“额度高”“利息低”等表述诱导,注册账户并申请贷款。平台谎称其账号异常,需转账到所谓的“银保监会账户”进行验证,洪某某先后多次转账,合计被骗5万元。  二、2021年8月,江苏省某市方某某下载了“阿聊”APP和“汇龙支付”APP,参加所谓的“高额”任务返现活动。平台以连单任务、信誉不足为由让方某某先充钱再重启任务,方某某累计被骗11万元。  三、2021年11月,四川省某市张某某接到谎称某电商的客服电话075xxx384,称张某某购买的尿不湿因质量问题可申请退款。张某某未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对方信息,按照对方指示进行转账操作,合计被骗7.5万元。  四、2021年6月,诈骗分子冒充浙江省某市派出所民警,联系郭某称其已涉嫌诈骗被立案,并要求郭某登录仿冒的某公安局官网查看立案信息,将资金转移到“安全账户”。郭某按照诈骗分子要求转账,合计被骗50余万元。  五、2022年2月,河北省某市受害人胡某看到炒股广告,下载“平安证券”仿冒APP进行相关投资操作,开始投入小金额盈利并提现成功,遂加大投资金额,最后提现失败,合计被骗50万元。  六、2022年1月,湖北省某市张某某接到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平台客服,能准确说出张某某个人信息,并表示要帮张某某消除“校园贷”记录,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张某某按照对方要求向多个网贷平台借款,并分别转到对方提供的账户,合计损失6万元。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近年来,利用APP进行诈骗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主要犯罪手段之一,约占整体案发量的六成。其中,网络兼职刷单、快速贷款等诈骗APP较多,特别是有一些仿冒各大银行和金融平台的APP具有较大迷惑性和欺骗性,广大人民群众需提高防范意识。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强调,各类网站平台特别是具有社交属性的相关平台要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加强涉诈信息处置,坚决把好第一道关。手机厂商、安全厂商、浏览器厂商等要积极接入互联网预警劝阻平台,应接尽接、不留死角,织密预警劝阻网络,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贡献力量。

关于开展“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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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按照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安排,中央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聚焦各类网络直播、短视频行业乱象,分析背后深层次原因,着力破解平台信息内容呈现不良、功能运行失范、充值打赏失度等突出问题。创新规范管理方式方法,健全网络直播、短视频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压实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统筹行业发展与行业规范,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以集中整治“色、丑、怪、假、俗、赌”等违法违规内容呈现乱象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重点环节功能,从严整治功能失范、“网红乱象”、打赏失度、违规营利、恶意营销等突出问题。  (一)从严整治重要功能运行失范问题  1.全面规范开屏及推荐等重要页面呈现。整治开屏页面呈现各种打色情擦边球的“泛黄”、低俗内容;整治热门、交友、跳舞、户外、附近等频道推荐页面信息不良呈现问题,游戏类直播平台开黑等频道推荐页面呈现陪玩陪练信息。  2.全面规范频道、活动设置。整治部分直播平台设置“性感”“诱惑”等庸俗媚俗频道;严格规范部分直播平台开设抽奖、竞猜、返利、夺宝等活动,坚决打击变相实施博彩诱导用户参与赌博行为。  3.全面规范互动环节。从严整治连麦PK环节恶俗惩罚问题;全面清理直播平台群聊环节的色情低俗群组,动态、广场、评论弹幕等环节低俗、涉毒涉赌、非法引流导流等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从严整治账号管理问题  1.严管“网红账号”。及时发现并从严处置发布违规内容的账号;依法将经常性发布违规内容恶意博眼球的“网红账号”纳入平台“黑名单”。  2.严管MCN机构账号。从严整治MCN机构通过发布“打擦边球”、真假难辨等内容,恶意制造“网红账号”行为;整治MCN机构账号恶意“串联互动”博流量、恶意发布同质化文案炮制热点等行为;督促MCN机构切实履行签约账号管理责任。  3.强化账号全流程管理。规范注册管理,对同一主体注册网络主播、短视频账号数量设定上限;规范过程管理,健全账号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打击并防范粉丝数、观看数、点赞数、打赏数、交易数等数据造假行为;从严整治“换马甲直播”等规避监管行为,坚决遏制劣迹艺人违规复出,从严整治“跨平台注册”“引流到站外”等被封账号变相转世行为。  (三)从严整治直播打赏失度问题  1.诱导打赏问题。清理直播间或评论环节发布“充值进群”“冲榜私信”等诱导信息;整治由MCN机构、网络主播等扮演或操纵“假粉丝”豪刷礼物,骗取其他用户跟风打赏行为;整治违规求助粉丝刷礼物、语言刺激等烘托PK打赏氛围,诱导用户冲动打赏行为。  2.刺激打赏问题。严格规范直播平台设置的以打赏金额多少为基础的榜单;严格规范直播平台天价礼物、单次打赏限额失度问题;严格规范直播平台设置的以打赏金额多少为基础的算法模型。  3.未成年人打赏问题。全面清理直播间、评论弹幕等环节,“绕过沉迷”“绕过限制”等相关信息;严厉打击部分网络主播明知或应知对方是未成年人,依旧打着送礼物等各种幌子哄骗未成年人打赏行为;全面整改未成年人充值打赏不能得到有效处置与及时退还问题。  (四)从严治理违法违规营利问题  1.营销带货虚假宣传问题。从严打击直播、短视频“图文不符”、带货商品与实际货品不一致等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整治直播、短视频带货中对产品效果、交易数据、用户评价等进行夸大或造假行为;从严整治直播、短视频“全年最低价”“史上最低价”等涉嫌价格欺诈行为。  2.偷逃税问题。从严整治直播、短视频平台未按规定为充值打赏用户或购物用户开具发票问题;从严整治直播、短视频平台未依法区分、界定网络主播或账号运营者收入来源、性质,未依法履行税收代扣代缴义务,未按要求报送网络主播或账号运营者营利行为收入信息等问题;从严整治网络主播或账号运营者借助他人、MCN机构、第三方企业偷逃个人所得税等行为;从严整治涉税中介等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涉税服务虚假宣传、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等信息。  3.借特定人群违规牟利。从严整治直播间、短视频恶意借未成年人出镜牟利;从严整治恶意借患病或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等进行带货牟利;从严整治肆意编造演绎情感纠纷等虚假猎奇剧情,吸引用户尤其是老年用户关注后,进行变相欺诈销售。  (五)从严整治恶意营销问题  1.虚假人设。从严整治通过编造故事、摆拍作秀等手段,营造名媛人设,进行炒作引流等问题;从严整治营造“卖惨”人设,博取同情进行商品推广等问题;从严整治营造成功人设,打着分享成功学、职场经验旗号,实则宣扬厚黑学、金钱至上理念等问题。  2.逢热必蹭。打击在灾难或事故现场以救援者或受难者姿态进行拍摄等,以帮扶救援为名,行借机蹭热度、消费灾情之实的行为;打击对走红的热点人物,进行实地围追堵截,以其为主角或背景进行拍摄,借势引流量,严重干扰当事人正常生活等行为;打击对热点事件、人物、话题进行“反蹭”,罔顾事实对热点事件、人物进行恶意调侃、抨击,甚至无中生有、编造谣言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平台、重点功能、重点环节、重点账号,加大督导检查、执法处罚工作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3.强化协作,有力有效配合。加强协调联动,及时协商研究解决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共同将专项行动推向深入,做细做实。  4.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提炼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做法,积极探索行业规范管理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健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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