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四种常见的支付码诈骗套路要当心

  关键词:涉支付码骗局“扫一扫,完成收付款”已经成为最常见的支付手段,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需要警惕的是,有一些不法分子悄悄盯上了这小小二维码,用尽手段,设计出一套又一套的骗局,以达到盗取他人钱财的目的。出借收款码可以赚钱?有可能涉及犯罪!去年3月,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裁定书显示:2019年,时年21岁的大学生曾某恒以1%的佣金受雇于王某军,曾某恒为其提供微信二维码,帮忙收款6134元,并从中获利61元。收款过程中,曾某恒的微信账户被投诉涉嫌欺诈,后被限制收款。曾某恒以0.5%的佣金雇请张某铭提供微信二维码,帮助自己收款和转账人民币72200.64元,后转给王某军及其提供的银行卡上,从中获利人民币310元。殊不知,曾某恒出借收款码获得的三百多元竟然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裁判文书网显示,曾某恒在侦查阶段供认其和张某铭的微信账户在收款过程中,均被投诉涉嫌欺诈并被限制收款,但为了赚取佣金仍然继续提供微信收款二维码给王某军,因此,曾某恒主观上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客观上仍为该犯罪转移资金,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依照诈骗罪定罪处罚。因此,一审法院判决,曾某恒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天上不会掉馅饼,出租收款码帮人收钱,轻则被限制收款,重则可能涉嫌犯罪。莫名收到银行逾期短信?也许有人在盗取支付码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被告人从QQ网名“保罗”(基本信息不详)处获得他人办理信用卡公民信息后以冒充银行客服人员的方式从网络群发平台上向被害人发送信用卡逾期的虚假短信,并在短信中预留银行客服虚假电话。被害人拨打该虚假电话后再用事先准备好的解码器获取被害人在其手机上输入的身份信息、支付密码及验证码,随后登录被害人银行卡APP等网络支付平台生成支付码,通过支付扫码的形式将被害人的钱财划走。据分析,欺诈分子利用部分市场主体身份认证模式单一、缺乏辅助身份识别手段等漏洞,使用受害者真实的个人敏感信息,冒名注册账户,通过应用端收付款码窃取受害者的资金,并不定期更换设备及IP地址信息,规避风险交易规则。付款码支付一定额度内的免密支付,更高额度需要填写密码或验证码,因此,千万不能随意将自己的银行账户、密码、验证码告诉他人,以防受骗。客户扫了付款码却没收到钱?可能是被套路了!2022年1月,云南省陆良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起诈骗案件。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因屡次以电子支付扫码但不付款的方式实施诈骗,被警方依法行拘。既然没有付款,商家为何没能及时发现呢?记者发现,此类骗局中骗子一般是通过两种方式完成欺诈。第一种是利用P图技术,伪造支付成功的界面,让商家误以为完成了支付;第二种是利用语音播报,以假乱真。这种情况下,骗子首先会测试商家收款时是否有语音播报的提示,如有的话,用另一台手机也设置语音到账播报功能,付款时假装扫码支付,实则是付款到自己的另一个手机账户上,让商家听到语音提示后误以为完成了支付。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商家要时常注意自己的收款二维码,发现有异常一定要及时检查,防止二维码被人“调包”。在顾客付款后,要及时确认资金是否入账,现如今网络延迟现象已极少发生,扫码后资金迟迟未入账情况一定要引起警惕。消费者与商家在进行交易时,要当面确认好商品和钱款,以免事后发生利益损失。明明是收款为何变成付款?条形码18位数字泄露了某奶茶店员工小麦接到一个订餐电话,对方称可以先付款,晚一点儿再到店里取餐,当小麦让对方把消费金额转账到他支付宝账号上时,对方表示要用另外一种方式转账。于是,小麦按照对方的指引打开了自己的支付宝,并点击进入首页上方的“付钱”项,随后对方要求小麦把页面上方的一串18位数字告诉给他,说是用于付款,此时小麦并没有细想,便把付款码的18位数字在电话里读给了对方,对方称数字过期,要求小麦刷新后再报一次,小麦照做之后,对方说支付不成功,表示稍后直接去店铺购买,便匆匆挂断了电话。不久,小麦发现自己的支付宝有两笔支出,分别被消费了409元和399.82元,此时,小麦才反应过来,自己接到的是诈骗电话。付款码仅用于线下向对方付款时使用,付款码页面包括“二维码”和“条形码”,其中条形码下方有18位数字,商家可以手动输入条形码下方的数字完成交易。千万不能随意泄露自己的18位数字付款码,手机如有丢失要及时关闭付款功能,以防被盗取资金。    关键词:涉P2P平台骗局日前,北京大兴反诈中心发布关于“P2P退款诈骗”的警示。民警提醒,诈骗分子往往潜伏在投资者群体中,他们广泛收集信息,遇到涉及P2P的事件、案件有重要进展时,就会冒出来蹭热度,进行一次快速诈骗。这些骗局持续时间短,手法老道纯熟,其诈骗话术和套路多为复合型,具有诈骗成功率高且个案损失大的特点。常见诈骗步骤1、伪造国家机关的文件、公告,让投资者以为可以拿回钱。骗子以公检法或金融监管等政府部门的名义,通过网络、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布伪造的红头文件或蓝底白字的公告,谎称某公司正在组织办理清退回款手续,让大家加清退QQ群,这类文件和公告极具迷惑性。还有骗子在投资者的微信群内单独加好友,再组小群,几个骗子扮演不同部门的客服对投资者实施诈骗。2、提供几种回款方案选择,但投资者都需要先注资,最后甚至变成刷单、赌博的骗局。当投资者加群、加好友想拿到理赔款,无论选择哪个回款方案,都需要先注资,也就是给代办的公司交钱。3、为了诈光骗净,骗子会套用刷单、赌大小、购买股指或数字货币等方式,诱导投资者在理赔APP上加大投入。骗子用定制的APP进行诈骗,不只是规避风险,还让投资者误认为这是正规流程,从而更好地把控诈骗的步骤,还能把上述各种陷阱嵌入进去。在话术方面,骗子诱导投资者一步步进行回款操作,但是不管怎么操作都是错,不是超时就是违规,还得缴纳检测金、保证金。即便暂时获得盈利了,骗子还会以恶意盈利套现、行贿为由进行冻结,让投资者再缴纳解冻费。警方提醒部分P2P平台确实有退款情况,但都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由法院执行,不会委托三方平台私自退款,更不会跨银行、券商等多行业进行理赔;加入投资者微信、QQ群时要注意个人信息的保密,通过主动添加QQ、微信理赔的绝对不是官方,司法途径是唯一的选择;如遇电信网络诈骗等可疑情况,请立即拨打96110咨询。  (原标题:辟谣“传真机”丨3月谣言盘点出炉,这四种常见的支付码诈骗套路要当心→)

2022-04-07

公告 | 警惕!有不法分子冒充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行骗

  近日,我们接到举报线索,有不法分子冒充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以下称“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活动。主要形式如下:  (一)诈骗内容以谎称“网民涉嫌洗钱案件,要求将现金转入‘安全账户’进行资金审查”,或谎称“网民身份信息被注册手机号,发布大量不良信息,将被停机”,或谎称“发放举报奖励或中奖信息,要求提供个人账户信息”等为主。  (二)诈骗手段往往以电话“通知”形式行骗,来电显示为个人手机号码、“400”开头电话,以及经改号软件操作后的“+86 12377”等。有的还通过仿冒虚假的官网或聊天工具发送伪造通缉令等法律文书。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任何冒用本中心单位名义、工作人员身份以及“12377”举报热线等进行诈骗的行为,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主要受理处置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未设立奖金等有偿举报制度,不会要求举报人提供个人账户信息,或者缴纳保证金、手续费等钱款。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网民,如接到类似电话,应保持警惕,不要轻信接受所谓的“协助调查”,不要泄露个人信息,不要点击其发来的网址链接,更不要向其转账汇款。如有疑问,可直接拨打“12377”热线核实,无需在号码前加拨任何数字;如遭遇网络诈骗,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2-01-15

警惕 | 这些社保谣言,千万别信!

  买两份养老金,以后退休就能领两份?  个人社保可以退费,就有一笔钱用了?  档案没办好转移,不能交社保?  领了电子社保卡,实体卡就不能用?  今天我们就为大家  粉碎这些谣言

2021-09-17

明辨高考谣言 谨防上当受骗

  每年高考前夕,网上总会有些不良机构或不法分子借高考之机炒作一些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公众。为此,教育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梳理汇总了近年来出现频率较高的高考假新闻、假信息,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明辨网络谣言,谨防上当受骗。希望各网站不为谣言提供平台,希望网民不信谣、不传谣。    一、盲信“神押题”,考生泪两行   每年都会有不法分子在网络平台或交流群中兜售所谓“高考真题”“绝密答案”等,标榜“准确率极高”“违约退款”等诱惑信息,并以“预付订金”等名义要求用户先付款。有的不法分子声称可以花钱雇佣“枪手”替考,还有的借传送“样题试卷”的名义向用户电脑或手机发送病毒,套取用户信息。       (作者:西安美术学院 王芊芊)   【案例】2019年6月12日,山东济南警方破获一起网络售卖高考押题试卷骗取考生家长钱财的案件。据民警介绍,数万元一套的高考押题试卷,其实是嫌疑人李某花几百元从书店和网上买来的普通考试试卷。李某利用家长想提高孩子高考成绩的急切心理,冒充某知名辅导机构负责人向家长兜售所谓“高考押题试卷”,骗取多位家长钱财共计十余万元。2019年7月,红星新闻报道一名在校大学生高考当枪手被判刑期4年6个月。   【提醒】高考试题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其保管和运送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都实行封闭式管理。广大考生及家长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不要相信那些能提前拿到高考真题或答案的言论。不要在网上购买所谓“高考真题”“绝密答案”等。购买涉密材料,本身也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明确,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招生政策熟于心,骗子只能绕道行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考生和家长不熟悉高考相关招生政策实施诈骗。有的声称不用看分数,只要花钱就能搞定;有的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保证录取,公开叫价,收取高额“定向费”。       (作者:西安美术学院 王芊芊)   【案例】李某在朋友交往中得知,高某的独子即将参加高考,遂告知对方,其舅舅在北京一知名高校任教授,可通过“内部指标”帮孩子上大学,只要肯花钱就行。高某孩子的高考成绩出来后,分数只能上三类本科院校。心有不甘的高某找到李某求助,并根据对方要求支付了15万元“活动”经费。高某也拿到了李某带来的录取通知书,但与此前承诺不同的是,通知书上的录取学校是一所并不知名的学院。对此,李某解释称,孩子只是暂时先在该学院军训,结束后就可以转入之前所说的名校读书。然而,军训结束后,孩子仍然在这所不知名学院读书,同时,高某还了解到,这家学院面向社会招生,并不局限于高中毕业生,毕业后也无法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与李某声称的知名高校更是没有任何关联。意识到被骗的高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李某被法院认定为实施诈骗罪并被判刑,此前骗取的十几万元也如数退还给高某,但此时距高校开学已过去数月,其他落榜考生也早已开始复读。   【提醒】高考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经过40多年不断改进完善,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监督有力、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高考招生录取工作都是在网上进行,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更不会向家长收取高额费用。   三、网上常有假信息,提醒网民擦亮眼   以往高考期间,网上经常流传××考生准考证丢失的信息。广大网民看到后替考生着急,迅速在群内和朋友圈转发,短时间形成影响范围较大的舆情。有不法分子往往借此虚构情景骗取网民同情,提供虚假信息,所留手机号多为吸费音讯电话。若有好心人按照电话号码回拨,并且按电话提示音操作,就可能掉入吸费陷阱。也有网民虚构捡到“试卷”消息,借高考话题散布虚假信息博取关注。       (作者:西安美术学院 王芊芊)   【案例1】2019年高考开考前夕,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流传着一则虚假信息,声称“捡到一张高考准考证,刘思宇,考点在实验高中,请朋友们转发,让刘思宇联系这个号码1560633****。一定帮他群发一下,这孩子一家肯定急死了。扩散,扩散,别耽误孩子高考!”从2016年“白娅倩”、2017的“杨雷雷”“孙超”“党喜龙”、2018年“刘明炜”“刘明婷”等同学到2019年的“刘思宇”,年年丢失准考证,内容如出一辙,套路依旧。   【案例2】2013年,在高考前夕,四川宜宾市一网民发帖称,“今天路过教育局,看见一辆货车上面掉了一样东西”,并配有2013年高考全国试卷的印章牛皮纸袋图片。经网民举报后,宜宾市公安局临港区分局立即启动应对高考突发事件工作预案,迅速开展一系列落地查证工作。经过侦查、核实,此贴为网民杨某虚构内容。杨某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查处。   【提醒】看到类似信息,建议先跟考生所在中学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举报电话联系确认。在未经核实的情况,建议不做转发,更不要拨打信息中的联系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于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高考阅卷严又严,切忌胡乱做猜测   每年高考成绩公布前后,总有人炒作某地高考阅卷工作极不严肃,阅卷教师甚至不管对错,乱打分。事实证明,发布这些帖子的人往往是为博取关注,还有的是部分高考成绩落差较大或考试不理想的考生和家长武断地认为是阅卷出了问题,胡乱猜测。       (作者:西安美术学院 王芊芊 高逸晨)   【案例】2019年高考前,一篇题为《惊人!!!中国高考判卷内幕,寒心啊!》的文章在网上热传。该文作者自称是“山西某中学教师”,参与过高考阅卷。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有一些阅卷老师为了赶进度,不管对错随意批改,而且复核者也未发现问题,甚至出现了“20分题被给0分”的极端情况。文章最后得出结论:“高考关系着考生的前途,但阅卷是考生的关口。考生能否顺利过关,不完全决定于学习成绩和答题水平,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考生的运气,阅卷老师的心情。”此文涉及高考内容,吸引眼球,在网上流传至少已经超过10年,内容严重失实。由于内容过于“惊世骇俗”,每年高考之后总会被好事之徒拿出来传播。2019年,教育部官网在盘点高考谣言时已对该文进行过专门辟谣。     【提醒】高考阅卷是非常严肃的工作。现行的高考“网上评卷”模式,从制度设计到实际操作充分体现客观公正。评卷教师要过“四关”,一是资格关,评卷教师以高校教师、中学教师及教研人员为主,对评卷教师的教学时间、教研经验、评卷经验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都有具体要求;二是培训关,所有评卷教师都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熟练掌握评分细则和要求;三是考核关,所有评卷教师都必须通过评卷流程、要求、系统操作、保密等考核,考核不过关,不得参与评卷;四是试评关,正式评卷前,所有评卷教师要进行试评,即评卷教师按照评分细则对样卷进行试评,检验其对评分细则和宽严的把握情况,不合格的再次进行培训,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评卷。   阅卷一般实行“一人评一题”“双评制”,“双评”超过一定差值的,则提交第三位教师进行“三评”,确保评卷分数的准确和有效。此外,评卷系统还制定了严格的评卷质量监控体系,对评卷质量进行全程跟踪、实时监控和分析,及时预警和提示等,确保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

2020-07-06

警惕虚拟货币交易骗局

  近日,多部门发布提示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吸收资金,实则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识别这种骗局,大家需要记住这三大特点:   一是网络化、“高大上”。这种骗局主要通过网络或是聊天工具开展交易和收支资金。部分骗局包装得“高大上”,以获得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为由头,声称可代为投资。如果符合这样的特征,极有可能是诈骗——消费者一旦上当受骗,资金还已可能被转移至境外,难以追回损失。   二是宣称“只涨不跌”“高收益低风险”。有的骗局利用虚拟货币、共享经济等概念进行炒作,甚至还请来名人为其“站台”宣传,强调“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等,以各种噱头吸引消费者眼球。   例如:近期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较大,有平台开始炒作“虚拟货币是超越黄金白银的避险资产”概念,实际情况则是,其价格大幅下跌致使消费者损失惨重。不仅如此,这些平台还通过机器人程序刷量、篡改数据等行为,借以营造出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的“繁荣”假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通过对部分平台的交易数据抽样分析发现,40多种虚拟货币交易日换手率超过100%,70多种虚拟货币交易日换手率超过50%。在币种交易单价和市值均不高的情况下,有些平台刷出巨额交易量,还有平台直接“扒取”其他平台信息,复制伪造交易量。   在诱导消费者入场后,平台会采用各种操纵市场手段侵占消费者财产。例如: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平台通过高买低卖,高频交易等恶意操作程序侵占消费者财产。又如,平台使用横盘、拉盘、砸盘等技术手段操纵交易,消费者却无从知晓实际交易情况。还有的平台惯用“宕机”“拔网线”、冻结资产等手段使交易突然停滞,参与杠杆交易的消费者因无法主动平仓引发爆仓,最终损失惨重。   三是引诱投资者发展下线。不法分子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不仅吸引投资者投入资金,还引诱其发展下线,引诱更多人加入,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最终会害人害己。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应主动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跟风参与相关投机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注册或将服务器设置在境外,运营主体较为隐蔽,其通过频繁变更网站域名和服务器地址,以及采取线上导流线下交易等方式,逃避监管部门打击。他们的运营主体注册地、办公地以及业务开展区域常常不同,这导致投资者往往无法确定运营者身份,一旦有财产损失很难追回。   因此,多个部门反复提示投资者,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金融投资诈骗,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投资者应当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一旦发现有任何机构涉及此类非法金融活动,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记者 陈果静)

2020-06-08

你的个人信息可能是这样泄露的,务必小心

  刚在银行办完业务,就接到理财推销电话;刚在网站浏览了买房信息,就接到房产中介公司的骚扰电话;刚给孩子报了课外班,就收到类似机构邀约短信……   当我们在网上留下痕迹时,个人信息也许正面临着被窃取甚至被利用的风险。提升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养成良好操作习惯,是降低风险隐患的重要手段。   我们的个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及家庭住址等在内的个人基本信息;网银账号、第三方支付账号、社交账号、邮箱账号等账户信息;通讯录信息、通话记录、短信记录、聊天记录、个人视频、照片等隐私信息以及你的设备信息、社会关系信息、网络行为信息等。   不要小看这些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可能会导致——   除了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的烦恼,还有个人身份被冒用这类较为严重的问题。同时,个人信息泄露是诈骗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不法分子在精准掌握用户个人信息的前提下,能编造出迷惑性更高的诈骗场景,继而对公众实施欺诈。   因此,我们应了解以下个人信息泄露途径:   各类单据泄露个人信息   快递包装上的物流单含有网购者的姓名、电话、住址等信息,网友收到货物后不经意把快递单扔掉导致信息泄露;火车票实行实名制后,车票上印有购票者的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很多人在乘坐完火车后,会顺手丢弃火车票,不法分子一旦捡到,就可以通过读票仪器窃取车票中的个人信息;在刷卡购物的纸质对账单上,记录了持卡人的姓名、银行卡号、消费记录等信息,随意丢弃同样会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社交小细节泄露信息   使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工具与人进行线上互动时,不自觉透露姓名、职务、单位等信息;家长在朋友圈晒娃的同时,无意中透露了孩子的姓名、就读学校、所住小区;部分网友旅行发朋友圈打卡、晒火车票、登机牌时,忘了将身份证号码、二维码等敏感信息进行模糊处理……这些网上社交的小细节,都有可能出卖你的个人信息。   网购平台泄露信息   网上购物平台需要注册信息,如手机号,QQ号码等。通过这些,不法分子可以从QQ资料、空间等渠道获得更多个人信息。   有奖活动泄露信息   在街上,人们有时候会碰到商家邀请参加“调查问卷表”、购物抽奖活动或者申请免费邮寄会员卡等活动,他们一般会要求路人填写详细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等,这相当于把自己的信息送上门!   海投简历泄露信息   大部分人找工作都是通过网上投简历的方式进行,而简历中的个人信息一应俱全,这些内容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以极低价格转手。不法分子可以通过这些私人信息赢得你的信任,对你进行诈骗。   打印资料泄露信息   各类考试报名、参加网校学习班等,经常要登记个人信息。一些打印店、复印店为了牟利,会将客户信息资料存档留底,然后转手卖掉。   “个性化服务”泄露隐私   很多个性化服务都需要个人信息,以LBS(基于位置的服务)为例,不少商家与社交网站合作,通过无线网络确定用户位置,从而推送商品或服务。更为可怕的是用户被实时“监控”,这为诈骗、绑架勒索等打开了方便之门。   那么,该如何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呢?8个建议助你远离侵害:   ◆一是在处理快递单等含有个人信息资料的文件时,先抹掉个人信息再丢弃;   ◆二是在外使用公共网络,下线要先清理痕迹,或者开启隐私模式;   ◆三是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不要随意留下个人信息;   ◆四是网上留电话号码,数字间用“-”隔开避免被搜索到;   ◆五是朋友圈晒照片,一定要谨慎,尽量不晒包含个人信息的照片;   ◆六是一般情况下,简历只提供必要信息。家庭信息,身份证号码等不要过于详细;   ◆七是注册各类社交平台、网购平台等尽量使用较复杂的密码;   ◆八是及时关闭手机WiFi功能,在公共场所不要随便使用免费WiFi。

2020-06-04

擦除不良信息铲除网络暴力 未成年网民需长期守护

  诚信建设万里行   作为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未成年人仍面临不良信息侵扰、网络暴力伤害等诸多风险。   5月13日,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和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46%的未成年网民曾遭遇各类不良信息,炫富类信息占比最高,淫秽色情、血腥暴力、消极思想的占比紧随其后;未成年网民在网上遭到讽刺或谩骂的比例为42.3%;自己或亲友在网上遭到恶意骚扰的比例为22.1%。   CNNIC分析师郭悦说:“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有很大负面影响,暴力和色情信息还可能成为诱发犯罪的重要因素。实施言语攻击等网络暴力是社会暴力在网络的延伸,价值观正处于形成阶段的未成年人,对网络暴力的抵御能力低,更应受到重视。”   2019年,我国相关部门联合集中治理未成年人网络不良信息,查处“互动作业”等10余个违法违规产品,清理下架200余款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应用。“护苗”行动发现并清理了包括“邪典”动漫、儿童色情视频和其他侵害未成年人的短视频、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漫画等一大批网络有害信息。   郭悦说:“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弱,有时遭遇不法侵害却未能感知。”   仅靠家长的防护不能给未成年人安全洁净的网络环境,立法保护是各国普遍采用的首要治理方式。   今年3月1日施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专款专项要求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和内容服务平台,应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获得违法和不良信息。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不仅解决了此前我国网络生态治理无法可依的问题,更给了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乱象侵袭的护身符,对构建完整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报告》强调,未成年人保护需要长期引导和政策守护,需要构建全网统一标准的未成年人“内容池”。

2020-05-14

疫期宅家需提防各类电信诈骗:刷单、赌博投资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举措逐渐取得成效,各地陆续按下复工复产“快进键”,但由于疫情风险依然存在,学校尚未复课,居家办公增多,户外活动减少,居家时间较往常还是多出不少。   疫情期间,人们宅在家中,对网络的依赖加大,通过网络办公、购物、求职、贷款、上课成为一部分群众新的生活方式。不法分子利用此特殊时期人们出行不便,购物、求职心切或信任老师等心理,实施电信诈骗成功率大大提高。   《法制日报》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疫情期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不仅案件数量多,而且人数也多。近日,该厅反诈中心通报了近期较为多发的网络贷款及代办信用卡类、刷单类、网络交友诱导赌博及投资类诈骗典型案例,提示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防止落入不法分子陷阱。   低息免息诱惑网络贷款 预付各种费用进行诈骗   疫情期间,一些企业生产经营遭遇困境,企业员工薪酬发放随之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有消费需求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将目光投向网络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让网络贷款及代办信用卡类诈骗有了可乘之机。   4月17日,邢台市民陈某在手机上下载了一款名为“蚂蚁借呗”的App,用本人手机号和身份证号注册后,点击申请借款,并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合同,系统提示申请成功。   随后,“客服”联系陈某,说只有缴纳1000元的印花税,才能放款,并向陈某提供了一个银行卡号。陈某转账1000元之后,“客服”又以银行卡号绑定错误为由,先后3次要求陈某缴纳共33000元。陈某照做后,App页面显示“风险评估偏低”,还需绑定金融商业险,陈某又缴纳了18000元,随后,App又提示“流水不足”,让其补充流水,陈某又分9次共充值8万元。结果App显示“放款失败”,让其继续缴纳个人所得税,陈某这才意识到受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了解,在网络贷款类电信诈骗中,不法分子通过开设虚假网站、手机短信、小卡片等途径,发布“无抵押贷款”“低息贷款”“免息贷款”等贷款信息,谎称可以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或以较低的利率申请贷款。待受害人与其联系或者在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诱骗受害人通过银行转账形式预付利息、保证金、保险费、工本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代办信用卡诈骗中,一般用“无需任何工作证明”、高额度、审批快等噱头吸引目光,想尽一切办法获取被害人的身份信息、电话、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资料,再以验资为由骗人钱财。   河北省公安厅反诈中心民警提示,贷款无门槛、贷前乱收费、迟迟不放款是常见三大贷款诈骗套路,无论在哪个金融平台上进行贷款申请,所有正规渠道都不会在放贷前收取费用;贷款并不需要交保证金和做银行流水,一旦遇到此种情况,均为诈骗;切勿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动态验证码提供给陌生人。办理信用卡有一套严格的审批手续,申请人应通过正规渠道,亲自向银行申请。   前期练习刷单尝到甜头 拒不退款捡芝麻丢西瓜   疫情期间,一些人宅在家中无事可做,诈骗分子通过发布“足不出户,工资日结,工作轻松,报酬丰厚”等刷单广告,实施网络刷单诈骗,引诱受害人刷单付款后,拒不退款,骗取钱财。   今年2月,石家庄市民李某在微信上被人诱导,在指定网站进行点赞、留言、购买物品等,事成之后李某收到了对方3至5元不等的佣金。取得李某信任后,对方告诉李某多投入还可以挣大钱,但需要李某先行垫付才能获得更多佣金,并要求扣除一半佣金作为回扣。   按照对方提示,李某又在网站上刷单两笔共1500元,收到佣金780元后,将390元汇至对方账户。后续,李某又刷单2笔共计8000元,此时对方提出李某先将一半佣金交出。李某汇款后,发现自己的本金和佣金都没有到账,联系对方又称现在不够提现,需要继续刷……这时的李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面对刷单骗局,廊坊市民马某醒悟得更迟。近日,他在微信里看到有人发布刷单广告,添加对方微信后,下载注册了一个名为“聊天宝”的App,并在App上添加了派单“客服”。“客服”给马某发送商品刷单链接,并给马某提供了一个二维码,让马某扫码刷单。   第一单,马某用微信刷单299元,随后对方将本金退回到马某微信,6%的佣金退到马某的支付宝账户。第二单,马某扫码支付700元,对方将本金退还后,在支付宝里给马某支付了42元佣金。第三单,马某需要刷单125元,此时,“客服”要求马某将刷单的钱转入一银行账户,马某通过手机银行给对方转钱,并得到了佣金。第四单,“客服”给马某派送了2000元的单子,马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后,“客服”告诉马某,此单为5连单,于是马某按照“客服”的派单,依次向该银行账户转入1800元、1600元、4600元、16380元。   此后,“客服”以第四、五单刷单数量不对为由,让马某补刷了41400元和32760元,又以刷单超时为由,让马某继续充单62000元。充单完成后,“客服”告知马某任务已完成,但由于账单被冻结需再转账12000元。次日,马某意识到自己被骗后报警。   在刷单类诈骗案件中,受害人多为大学生、全职妈妈等年轻群体,空闲时间较多,希望利用兼职刷单购物挣佣金,但不少人都被骗。一开始,骗子会以练习刷单业务流程为幌子,刷单成功,购物本金和佣金可以迅速返还。受害者尝到了小甜头上钩后,就需要完成连续任务,数额达到一定规模,骗子又会以各种系统故障、账户冻结等理由,诱导其向诈骗账户再度汇钱。很多受害人直到被骗子们“拉黑”后才发觉上当受骗。   此外,据警方介绍,诈骗团伙在刷单过程中往往会有意无意展示自己的办公环境、营业执照等信息,但实际上,那些看似窗明几净、高大上的办公室、正规的执照等都是用复制软件伪造的。   民警提示,利用网络虚拟交易的方式进行刷单,本身就是一种欺诈,网络兼职刷单都是诈骗,广大网友应提高警惕,以免被“套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网络交友诱导赌博投资 越投越亏陷入诈骗大网   手机那头和自己甜言蜜语的“白富美”,也许是一名“抠脚大汉”;全程外语交流、风趣幽默的“高富帅”,其“变身”秘诀只是诈骗话术和翻译软件……   2018年11月,保定女子李某通过某交友App认识一陌生男子,并一直通过微信联系。一段时间后,该男子问李某有没有做过理财,并推荐其下载一款理财App。李某下载打开软件,上面显示有多个房间,进入房间后可选择押注,押注的选项有“猜大小”“猜单双”“猜数字”,如猜中,则翻倍给钱;反之,下注的钱不再退还。   从2018年12月25日开始,李某在该男子的微信指导下进行押注,但赢的钱一直无法取出,如想提取,则必须再往平台里投入此前已投金额的80%。后来,李某又向平台投入5万元,结果不但无法提现,反而全部输光。随后,该男子让李某通过网贷给其转钱,并用各种理由搪塞李某,直到钱全部输光,李某先后累计投入43万元。近期看到关于电信诈骗的文章,李某才意识到可能被骗,4月17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侦破的相关案件显示,这类电信诈骗呈现典型的程序化和专业化的特点。犯罪团伙成员众多并且采取有组织的公司化运作,成员分为不同等级从事不同分工,内部管理比较严格;团伙往往采取“先甜后苦”的方式,以“投资小、回报快”为诱饵,待投资者放心大胆大量投资后,则掉入“越亏越投、越投越亏”的网络陷阱;不管是专家荐股、贵金属买卖、期货交易,还是益智游戏、网络赌博,只要投资者投入资金,就进入一张精心编织的大网,成为鱼肉,任人宰割。   民警提示,国家禁止网络赌博,网络赌博都是诈骗!虚拟空间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在互联网上结识的“好友”“恋人”不可轻信,一旦涉及钱财,理性对待,切勿冲动。投资者也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防人之心不可无,学会理性投资,知晓应急措施。

2020-04-28

严打网络诈骗 筑牢防控屏障

  近年来,网络犯罪蔓延迅速,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年平均增幅达34%以上。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通报,疫情防控期间,诈骗犯罪数量最多、占比最高,很多都是通过网上进行。严厉打击网络犯罪,筑牢风险防控屏障,已成维护网络安全长久之策。   购买防疫口罩捐赠  不慎落入诈骗陷阱    据最高检统计,截至4月7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审查批准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2718件3275人,审查提起公诉1862件2281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1588件1675人,起诉881件926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这其中有许多不法分子借助网络实施诈骗行为,有的几乎都是通过网上进行,“动动手指就犯罪”、彼此不见面、作案易得手。   2020年1月下旬,鲁先生有意购买一批防疫口罩进行捐赠,他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求购口罩信息。随后被告人颜某通过微信联系鲁先生,谎称其在美国有大量3M品牌N95口罩货源,可包机运输回国。鲁先生信以为真,与颜某约定以人民币166万余元的价格购买2700箱(每箱40只)3M品牌N95口罩。此后,鲁先生陆续向颜某支付人民币16万元,并为颜某购买一部苹果手机作为“定金”。   2月3日,颜某谎称该批口罩已运抵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催促支付尾款。当询问运输航班号时,颜某拒绝提供。鲁先生这才怀疑自己被骗,马上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区分局虹桥派出所报案。闵行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颜某构成诈骗罪向闵行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当庭对被告人颜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对于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犯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专门规定了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以及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   “爱心捐款诈骗、兜售防疫物资诈骗、冒充老师诈骗、套路贷、求职及兼职刷单诈骗等,都是最近易发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类型,需要重点防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说。   “群呼”骗人转账汇款  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    “有快递未签收,经查询还有护照签证即将过期,将被限制出境管制,身份信息可能遭泄露。”   接到这样的电话,一般是诈骗电话。因为它都是不法分子通过“群呼”打的,一旦接通电话,如果不及时挂断,他们会进一步实施下面的诈骗“套路”:   如果按照语音内容操作后,电话会自动接通冒充快递公司客服人员的一线话务员;   一线话务员以帮助被害人报案为由,在被害人不挂断电话时,将电话转接至冒充公安局办案人员的二线话务员;   二线话务员向被害人谎称“因泄露的个人信息被用于犯罪活动,需对被害人资金流向进行调查”,欺骗被害人转账、汇款至指定账户;   如果对二线话务员的说法仍有怀疑,二线话务员会将电话转给冒充检察官的三线话务员继续实施诈骗。   这就是张凯闵等52人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要作案手法,该案是我国首例从境外将台湾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大陆进行司法审判的电信网络诈骗案。   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间,被告人张凯闵等52人先后在印度尼西亚和肯尼亚参加针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集团。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过程中,各被告人分工合作,其中部分被告人负责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大陆居民的手机和电话进行语音群呼。   通过实施上述诈骗,至案发,张凯闵等被告人通过上述诈骗手段骗取75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   近年来,网络犯罪高发多发成为常态。最高检统计,2018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网络犯罪嫌疑人89167人,提起公诉105658人,较前两年分别上升78.8%和95.1%。   为进一步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有效解决网络犯罪案件专业知识复杂、争议问题多、办理难度大等问题,最高检以打击网络犯罪为主题制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张凯闵等52人电信网络诈骗案是其中之一。   黑客跨境攻击  致游戏用户频繁掉线    近年来,为有效打击网络攻击犯罪,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结合案件特点提出明确具体的补充侦查意见。   2017年初,某互联网公司网络安全团队监测到多起针对该公司云服务器的大流量高峰值DDoS攻击,攻击源IP地址来源不明,该公司随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同步邀请广东深圳市检察院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案例显示,被告人姚晓杰等人接受王某某雇佣,招募多名网络技术人员,在境外成立“暗夜小组”黑客组织。“暗夜小组”从被告人丁虎子等3人处购买大量服务器资源,再利用木马软件操控控制端服务器,实施DDoS攻击。该互联网公司云服务器上运营的3家游戏公司客户端IP就是受到他们的DDoS攻击,导致3家游戏公司IP被封堵,出现游戏无法登录、用户频繁掉线,游戏无法正常运行等问题。   深圳南山区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姚晓杰等11人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年不等。   姚晓杰等11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是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黑客跨境攻击案。该案提示,在办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案件时,检察机关应引导公安机关从扰乱公共秩序的角度,收集、固定能够客观、全面、准确证实网络攻击行为危害后果的证据,做到罪责相当、罚当其罪,使被告人受到应有惩处。   据了解,为更有力地依法惩治网络犯罪,最高检日前成立了专门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加强检察机关打击网络犯罪的研究和指导。   “这类案例揭示了电信网络诈骗、撞库打码、DDoS攻击等新型多发网络犯罪及其背后黑色产业链的组织、运行、获利模式,引导大家规范网络行为,提高防范网络犯罪的意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网络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对网络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相互衔接,共同挤压网络犯罪滋生蔓延的空间。(记者李万祥)

2020-04-20

未成年人线上娱乐冲动消费,得治

  受疫情影响,户外娱乐活动降至最低,线上娱乐成为许多人消磨时间的首选。在这样的背景下,未成年人与线上娱乐的关系问题再度引起讨论。   近几年来,随着线上娱乐消费的发展,未成年人给主播打赏数万乃至数十万元的新闻也会登上媒体头条。这些现象无疑成为一个值得社会关注的问题。对此,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监管机构有出手治理乱象的管治义务,相关企业、家长也要承担起相应责任。   首先,面对这种经常引起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负责监管的机构不能缺席。尽管我们不能假定所有未成年人都没有理智消费“线上娱乐”的能力,但在曾经发生的“12岁小学生打赏游戏主播,花掉环卫工母亲4万元积蓄”“未成年女孩竟将母亲的60多万元打赏给网络主播”等事件中,公众在表达对受害家庭同情的同时,往往也对涉事企业非常愤慨。面对这样的公众意识,监管机构需要果断出台政策,出手监管,动用行政处罚的手段来规范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另外,政府严格的监管不单是在帮助受害者维权,也是在帮助企业挽回商誉和市场的信任。毕竟,一个总是让消费者愤怒的企业是没有未来的。   其实,在2019年11月,国家为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游戏,下发《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其中第三条就是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这无疑是政府机构通过雷厉风行的监管措施,让行业中的各个主体自我约束。   此外,线上娱乐行业的企业也要采取相应措施,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让企业发展走入更为良性的循环中。未成年人的金钱观、消费观还没有完全形成,对支付行为缺乏概念。特别是在很多游戏、直播平台,用来充值、打赏的是游戏币、虚拟币,更让一些未成年人产生“花的钱不是钱”的错觉。防止未成年人过度沉迷,杜绝未成年人的不理性消费行为,网络平台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另外,来自学校和家长的正确引导更不能缺失。尤其是家长,要注意履行监护责任,多多了解关爱孩子,引导孩子选择健康有节制的休闲放松方式,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同时,也要根据家庭情况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钱财及各类密码的管理,避免因家长不知情而产生的未成年人消费纠纷。   相信在逐步加强监管、企业渐渐规范经营以及家长的监护引导下,这种因为未成年人冲动消费而造成的社会争议会越来越少。

2020-04-07

1页,每页10条记录,当前第1